类比坚硬程度完全不及头颅的椰子,要把椰子壳弄碎都很麻烦,更别说颅骨了。
理论上,以头抢地,以现在人的家庭条件,够用力的话,应该是瓷砖先碎的。
所以,普通人碎尸,碎不掉颅骨,而人的脑壳那么大,很难没有痕迹的运输。所以,刑警们看监控之类的,都喜欢找头。
崔启山自然也是找过头的,这会儿冷着脸,道:“头在大锅里煮着的。凶手应该是先分尸,然后用大锅熬煮尸体,熬了一锅之后,捞出来丢弃在了地面上,后来估计是发现熬煮的很慢,于是又用了笼屉开始蒸。”
“熬出来的尸块拉走了?头呢,也拉走了吗,什么情况?”
“头还在锅里。”
陶鹿讶然:“怎么不捞出来。”
“已经煮的脱骨了,现在捞出来,骨头就分离了,留在锅里,还能维持着样子,看江队有没有什么办法吧。”崔启山接着又道:“凶手应该就是煮头煮到一半的时候,离开的。这个头是后面的火煮的,再加泡了一段时间,才泡到这个程度……”
“哎……知道了。”陶鹿听的脸都扭曲了,接下来几个月,估计都没办法面对猪头肉之类的食物了。
崔启山接着汇报道:“我们估计凶手是在院子里杀的人,凶器极可能就是劈柴的斧头。分尸可能用的也是斧头和菜刀等厨房用具。凶手杀人分尸后,烹煮了两锅的尸块,每锅二十斤左右,笼屉三笼,每屉可能有十斤出头……”
崔启山“剩下的还有些没有煮的尸体,主要是两条腿有砍痕,但没有劈开,估计凶手的力气也不大。”
“可能也是因为这样才分尸的。”黄强民插了一句:“这样看的话,是有激情杀人的可能的。”
“确实有可能,杀人的位置就不太好,这边的邻居联系相对比较紧密,老街坊比较多,一家和一家之间的房子也都比较近。分尸的话,条件也不是很好,斧头砍得到处掉渣,血也满地都是,都不知道提前准备电动工具的。”崔启山一步步的分析着。
“看起来是没什么杀人经验。也不知道怎么分尸的,没什么厨房经验。”黄强民赞同。
崔启山接着道:“说起来,其实都没有煮尸体的必要,纯粹是脱裤子放屁。你看地上墙上的碎肉,痕检随便取一点,就有DNA了,现在是比不中是没数据库,凶手显然不知道这一点。”
“凶手的想法,恐怕是想将尸体一锅炖了,煮熟以后,再将现场清扫清理一遍。他是没来得及做完了。”陶鹿猜测着道:“院子彻底弄干净了,邻居如果不报警,等房主再回来,不论是卖是住,接下来都面临装修的问题,说不定真能消去痕迹。”
几个人就站在院子里,靠近厨房的位置交流,周围的民警来来往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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