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味了下,又抓了个包子道:“林兄这话,很有道理。”
将包子整个塞嘴里几口就咽下之后道:“我大哥生性就不喜欢舞枪弄棒。
若不是君子六艺中有骑射,他连马都不想骑,箭也不愿意练习。
不过就像你说的,他也刻苦练习了,马还勉强骑得。
他要是练习箭法,百步之内,没有人敢近前。”
林立听得笑起来:“方二少,你这是夸张?”
“不是夸张。林兄你不知道我大哥,一手好字谁不称赞?
当初第一次下考场,就是童生榜首,第二年乡试,先生本来是让他试试的,结果就是榜首。
要不是先生压着,希望我大哥日后能连中三元,去年就要进京赶考了。”
琳琳肃然起敬:“令兄如此人才。”
方煜与有荣焉,自豪地道:“那是。”
林立心生羡慕,问道:“令兄可是有过目不忘之才。”
据林立了解,古代还真有过目不忘的,真是看一眼就能记住的。
现代也有记性特别好的。
当初大学之后,他就有个学长,对数字特别敏感,任何数字,看一眼就记住,几天都不忘记。
若是想要一辈子不忘,看两眼就够了。
他都要羡慕死了。
方煜点头:“不说过目不忘也差不多,反正,先生教的一遍就可以了。”
林立问道:“你呢,有没有也这样。”
“我?我对拳脚差不多吧,但没有到我大哥那个地步。
一遍只能形似,要想神似,还要下功夫。”方煜道。
林立肃然起敬:“佩服。”
方煜笑着道:“这几日我把你那套拳术琢磨过了。你那套拳术还不够狠。
不过活捉、缴获对手兵器上,还很有可取之处。等你好了,咱们再切磋切磋。”
林立苦笑道:“你才学会就能背摔我,琢磨几天了,在你手里我能过一招?”
方煜想想,又打量下林立道:“你这身板,一招也过不去。”
林立对自己一向有自知之明,并不觉得方煜这话唐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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