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林立仍然以为,方晓才是实力最强的那一个。
方晓毫不犹豫:“今年没有参加,再过三年还有机会,甚至再过十个三年,只要我想,就可以参加。
但侯爷的大事,错过了,就再也没有机会挽回了。”
林立大为感动,又大为佩服。
方晓究竟是有多么大的才干能力文采,才敢这般自信地说出这些豪言壮语。
“方兄有魄力。”林立竖起大拇指,“那我也不劝方兄了——我观陛下也动了心,只是还要寻找个借口,才好对匈奴发兵。
实不相瞒,我甚至怀疑崔公主的逃婚,也有陛下推波助澜的结果。
再者,陛下只给我半年的时间,这时间也有点少。伊关这么大,半年就要大变样,我得投入全部的精力,也不敢有把握的。”
方晓点头:“半年之后就是春天了,北匈奴的气候也转暖,正适合我们的士兵。尤其是我们的步枪大炮,在温和的温度下更不易出现问题。
至于崔公主的逃婚,也许是在陛下的意料当中,作为一个日后能用上的借口也不好说。”
说这话的时候,两人都压低了声音。
林立再道:“这一路上我盘算了很多,晚上住宿的时候也写了一部分出来。”
说着从桌面的小箱子里拿出一叠纸,都捋得整齐,但没有装订上,递给方晓。
“这些是我打算做的政事,这些是想要开的生意。”
林立接过两沓纸,先翻开生意这一块——以他对林立的了解,单从生意上就能看出林立的政事来。
“铅笔?”方晓道。
“不错。可以用画眉石的粉末加上黏土压成细条,用木条挤压住,再造点硬纸书写,有点像用粉笔在黑板上写字一般,上手快。”
林立下了制作铅笔的决心可不容易。
但他需要在短时间内就培养出来更多识字的人来,而笔墨纸砚太贵了,普通百姓承受能力有限。
方晓想想道:“这样也好,这样,从本质上就将生员做了两极分化。不能熟练用毛笔书写的,学识再高,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