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倭国意吞琉球
钦差大臣崇厚尚未至俄,驻倭公使何如璋已接总理衙门饬令,何如璋不敢怠慢,速即照会倭国外务卿寺岛宗则,声言倭国阻止琉球朝贡,已违《中倭修好条规》不可侵越彼此所属邦土之规定,倭国须待琉球以礼,琉球国一切必须遵循旧章,此后切勿再阻贡事,不做不信不义无情无理之事情。
寺岛宗则接如璋照会,暴跳如雷,立曰:琉球五百年前既属倭国,不信不义无情无理真乃荒谬暴言,清国公使非登门道歉不足以消弭事端。
如璋闻言,道:道个锤子!
如璋拒不道歉,倭国太政大臣三条实美亦怒曰:清国实乃无理取闹,即日起,琉球必须停止朝贡清国,必须使用明治年号,必须遣人至京学法,必须实施藩制改革。此乃最后通牒,琉球王尚泰必须于2月3日之前做出答复。
琉球国王尚泰接三条实美最后之通牒,称病不起,拒不答复。
明治再无游移,立下诏书:琉球尚泰,冥顽不化,恃恩挟嫌,不恭使命;兹废琉球藩,琉球文簿、资财充公;尚泰移居东京府下,赐以府邸。
1879年3月31日,倭国内务省书记官松田道之率警160名、兵400名,接管首里城,改琉球藩为冲绳县。
恭亲王奕訢闻悉,立即照会倭国驻华公使宍户玑:倭国违背《中倭修好条规》第三条,所属邦土以礼相待之规定,实乃蔑视中国。琉球自为一国,已五百年之久,该国世受中国册封,改国亦奉中国为正朔,入贡中国于今亦数百年,天下之国所共知也。基于此,倭国必须将废琉球为郡县之事速行停止,则两国和好之谊由此益敦。
照会既发,倭国驻华公使宍户玑亦接,然其支支吾吾,久无确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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