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了?”宋河揣测。
“对!”
“有一次酗酒,把事情说出来了?”宋河问。
“对!”
“被那个小孩听到了?”宋河吃惊,“案情这么简单?”
“前面都对,最后一步你想简单了。”相晓桐笑笑。
“凶手并不是酗酒之后不小心说出来的,而是故意说出来的,这人没有什么文化,听说案子过二十年就不追究了,以为自己等够二十年就安全了。”
“他有一个关系不错的朋友,工地上认识的,两个人经常聚在一起喝酒。于是那天晚上他就得意洋洋地给朋友说,有个秘密他憋了二十年了,今天终于可以说了,随后用一种吹牛逼的语气,绘声绘色把凶杀经过讲了一遍。”
“他朋友听了之后非常害怕,害怕到不敢直接去警局报案,因为万一此人没有被定罪,或者没死刑过了十几年又出来了,搞不好会再把他报复杀掉。”
“但是呢,他又觉得不能不报案,人命关天,他不知道还无所谓,知道了还坐视不管,会遭报应。”
“于是凶手的朋友想了一个折中的办法,去收买一个小孩,花了五千块钱,让小孩的父母教这孩子扮演冤魂附身,把凶手喝酒时说的原话都背下来。那小孩家里很穷,五千块是全家半年的开销,决定冒这个险。”
宋河惊叹,“够绕的,怪不得古代有这么多冤魂上身的传闻,说不定都是类似的情况!”
“那凶手也很有意思,在局里招供的时候有恃无恐的,觉得二十年过去了,肯定他没事。他招供完之后,警察给他解释,所谓的二十年,是指如果没有立案,那么二十年后就很难立案了。但他犯下的案子,二十年前死者的失踪案就立了,因此是永久有效的。”
“凶手听完是不是直接傻了?”宋河大笑。
“确实崩溃了,崩溃之后,凶手回过神来,说他知道事情怎么败露的,绝对不是什么冤魂附身的小孩,他只对一个人讲过,肯定是他那个朋友。”相晓桐道。
宋河笑容收起,“他死刑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