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迟宝琳口中的二百五其实就是程怀默,程咬金的儿子。
当颜白见到他的时候整个人都不好呢,十五六岁的年纪快一米九的身高,站在那里就像一只立起来的灰色棕熊,他都这高,这么壮了,他的老子程咬金得有多高多壮?
怪不得程咬金这类人被称为绝世猛将呢?
做个比喻,你想象一下,战场上,一个两米多高的人,体重二三百斤,手拿宣花板斧,骑上战马大喝一声:草拟吗!
然后一脸杀气的朝你冲来,你说你一个一米七八出头的步兵怎么去抵挡?
一个耳光子甩到你脸上,能把脑浆子给打出来,别说抵挡,连对视的都得扬起头好不好!
这体格带来的压迫力太大了!
“颜白,来,你跟程二百五对打一场,绝对让你受益匪浅!”
看着尉迟宝琳不怀好意的笑,颜白把脑袋摇的像个拨浪鼓一样:“狗屁的受益匪浅,你怕是想吃老子的席,我才不上你的当呢!”
“啥是吃席?”程怀默不解的挠着头,瓮声瓮气道。
尉迟宝琳献宝似的抢答道:“吃席就是人死后的丧宴!”
程怀默咧嘴笑道:“你这人说话挺好玩,有趣,有趣,不过你放心,我下手极有分寸,绝对不会把你打死或者打伤,来来,颜校尉比一场,就当闲着没事儿玩玩嘛!”
“就是,都是一个营地的兄弟,比着玩玩,难不成还能出人命不成?”
“就是就是,颜校尉来一场,试试……”
颜白也不知道自己是鬼迷心窍还是脑子犯病,脑子一抽竟然真的就去跟程二百五比试去了,结果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
颜白弱鸡一样的身体怎么能玩的过狗熊一样的程怀默,怎个比试就像是没有鸡妈妈的老鹰捉小鸡。
程怀默是老鹰,颜白是小鸡。
几个回合就榨干了颜白全身的气力,比不过,打不过,跑不过,程怀默轻轻一抬胳膊就能把颜白轻松的撂翻在地,很多次颜白心里都暗暗下决定,这次摔倒了绝对不爬起来,可不知道怎么了摔倒后又倔强的站起身。
然后摇摇晃晃的又朝着程怀默冲了过去,出拳,踢腿……
翻过身,颜白再也没有了站起身的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