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制度》《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信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暂行)》及《信阳农林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和完善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学院资产管理小组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职责,明晰产权关系,落实管理责任;合理配置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第三条学院固定资产是保证教学、科研、办公等正常进行的重要物资基础。其管理原则是“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管用结合”。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和计价的确定;固定资产的增加、使用、维护和处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账务管理等。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院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小组,负责全院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固定资产管理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行政和分管实验室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实验室主任、办公室主任、教研室主任、资产管理员、实验教师等。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建立本单位固定资产分户账和分类明细账;
(三)负责组织本单位购置资产的验收、转入转出资产的交接;
(四)负责本单位占有、使用资产的日常管理,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资产清查,确保资产账卡物相符;
(五)做好本单位占有、使用资产管理的各类统计报表;
(六)提出本单位占有、使用资产的报废处置初步意见;
(七)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三章资产界定与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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