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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当年春日星变,夏日地动,成化帝便也息了此念。
兴王是曾经被议储的皇子,孙交自己已经致仕且再无入世之心,与兴王往来倒是不怕什么,但是儿女亲家非同一般,女儿要是搅进去呢?他舍不得自己的女儿,宁可她嫁个聪颖懂礼的好儿郎,哪怕是平常些呢,父兄护着,好歹一辈子安安心心过日子。
李盛也想过这些事,但只要武宗遗旨一到,便是一锤定音再无更改,他希望的,就是在圣旨到之前,定下孙家女儿。
但是看着今天这样子,孙姑娘似乎不是很愿意啊,李盛有点麻爪。
看着眼前的猫猫有些慌张地看向她,孙念舒了一口气,伸出手摸摸猫猫头,无论是何等缘由,这种事情跟无辜的猫猫有什么关系呢?
它只是一只柔弱可爱的小猫猫啊!
柔弱可爱的李盛被孙念抱起来,嗯,好沉。
她把两只手臂又往上抬了抬,抱着猫咪去了父亲的书房。
孙交正在书房里听儿子讲学,听见外面通报说大姐儿过来了。
孙交从躺椅上直起身子,把手里的书交给儿子,便看见女儿抱着一只金黄色的大毛团子进来了。
“爹爹。”孙念抱着猫微微躬下身子行礼。
一哥孙京一脸的丧气,可见刚才是被老爹骂了一顿,正抱着书在架子旁边垂着脑袋。
“念儿,这猫是哪里来的?漂亮富贵得很哪!”
孙念抱了一路,累的手臂发酸,赶忙把猫儿放在旁边的桌上,喘匀了气儿这才把事情缘由讲了一遍,还把那绣着“兴”字样的荷包轻轻解下来给老父亲看。
孙念说话的时候,李盛就很乖地蹲在桌子上扮演一只乖巧猫猫,但脑子里却在想着,不都说明代女子裹脚吗?难道孙姑娘家人疼爱她,不曾遵循这等陋习?那可是太好了!
系统在耳边跟他解释:明代官宦人家女儿也裹脚,但并不是后面那种裹法儿,而是松快得多,而且明朝多从民间择选宫女,一旦登籍入内,便要改作宫中官样,使得宫女们能在御前大内奔波颠簸,明朝的裹脚是不影响行走的。
崇祯帝的田贵妃缠过脚后仍然能陪着皇帝骑射蹴鞠,“宫眷喜蹴鞠之戏,田贵妃风度安雅,众莫能及”,可见宫内女子们行走蹦跳乃至游戏都是不妨碍的,其当时情状便可见一斑了。
李盛听着就很高兴,这里的女孩子们不用受那个罪,真好啊。
猫猫一心情好,尾巴就晃起来,黄色的长毛大尾巴晃了两下,被孙姑娘捉住以手作梳,捋顺了毛毛——李盛一路跑过来,身上的毛毛很多都乱糟糟的。
“念儿,你为何确定这一定是兴王府中出来的荷包?说不定是哪家女郎养的狸奴,
那女郎名字里便有个‘兴’字呢?”
孙念摇摇头,拿过荷包来,走到窗台处,对着日光说给身边的两个大男人听:“看这暗绣纹样,再看这交织纹理,便可知不是一般官宦人家能用的,说不得便是御用,听闻去年年节上,皇爷还赐了兴王府锦缎。”
孙交点点头,便听见后面”喵呜~“一声。
桌子上有个插瓶,里面放了几根孔雀翎羽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