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个紫色大马了。
当然了,长安城中,天子脚下,往来商贾云集达官贵人也是不少,自然也有别的紫色大马,但是李盛刚一露面,立刻就被认出来——这才是神马!
只能说飒露紫逛街的装备实在是很高调——从脖颈到肩背,鬃毛梳得都跟外面不一样,还缀满了金珠子,旁边还有两个一看就是宫中禁卫的保镖,这太好认出了!
当然,长安百姓只是很崇敬神马,但是大家
也不是傻的_[,并没有上来要跟大马强行亲密接触的。
李盛也注意到了周围人的热情,尽管他也有些小虚荣,但是这直勾勾的眼神还是有点吓到他,于是立马拐弯往旁边人比较少的小路去了。
他在路上慢悠悠走,还听见隔着一堵墙的茶馆里面有人说话,感觉在说什么马,于是就停住脚静静听着。
“自从神马现世,长安城中紫色的马都贵了三成价,就这样,我家主君想要一匹,加了钱还是买不着可心的呢。”
“我知道一家,他们家那马据说是跟神马血脉一系的,传得可玄乎了!”
“这位小兄弟,你仔细说说,店家,上几盘好点心!”
“据说,神马便是蒙古马,那养育了神马的母马后来又生了一匹紫色带红的小马,那小马被卖到了他手里,正叫高价呢,但是那家也不承认,别人问他,他也只是高深莫测地笑。”
“这家在哪里呢?我想去看看。”
“这却不知道,只是我想着,若真是神马同母系血脉,只怕也轮不到我们买。”
李盛在外面听得想翻白眼:那人当然不敢承认,因为这根本就是假的!
没想到看着淳朴的大唐人民就已经会营销了,这是蹭着神马的名头炒作啊。
看看刘胜俩人,他们俩也是一脸无语,看样子还想进去找人聊聊,被李盛拦住了,算了,他不想计较这些小事。
见飒露紫不让,两人也就罢手了,回了宫告知陛下再说吧。
李盛绕来绕去,还是去了那家点心铺子,等着别人买给他总是不如自己出来挑选顺心呢。
伙计忙了多半天,有些困倦了,正倚着门口的木架子上下眼皮打架,就感觉自己的胳膊被人戳了戳,嗯?戳了戳?这人的手指头有点粗啊!
他迷蒙着睁开眼一看——哦,原来不是一根手指头,而是一个马蹄子啊,怪不得。
嗯?马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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