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于影视项目的投资,所以不能挪作他用。
虽然煤老板并没有安排监管,就算挪了他们也不知道,林一诚倒还不至于为了这些钱坏了自己的名声。
目前剩下的钱只能先留在公司账户上了,看看后面还有没有值得投资的项目。
如果没有,那就算了。回头还是按照5000万的15%给人家分红就行。
比起可能多支出的一两百万分红,林一诚更看重自己的信誉。
这次合作愉快,后面煤老板们肯定愿意拿出更多的钱跟他继续合作。
……
目前还是那个老问题,他空有剧本和项目,但没有合适的导演去给他把剧本拍出来。
那些已经成名的导演,要么有固定的合作公司,要么自己本身拥有公司,林一诚根本挖不过来。
就算能挖过来,估计也会附带一些条件,比如当初的李国力,这又是林一诚不能接受的。
至于新人导演,林一诚更不可能花钱花时间陪他们成长,等他们成熟起来。
就算林一诚愿意这样培养他们,难道就一定能留住人家?
名声有了,翅膀硬了,转头投向别的公司,又或者自己单干的例子在影视圈屡见不鲜。
国内是导演中心制,导演一直都是稀缺资源,尤其是有能力有名气的导演。
像当时刘茳自然能力大于名气,所以愿意加入星河影视公司的情况,只是少数例子。
……
一般来说,导演和影视公司之间是双向选择的。
有能力的导演,会找有实力的公司,这样才能得到更多的支持,而且卖剧方面也比较容易。
有实力的公司,自然也会选择有能力的导演,这样才能保证一个项目拍摄顺利,最终带给他们利益。
一个影视项目,那些坑一把快钱就跑路的不算,想要筹备起来,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不论是影视公司拿着项目找导演,还是导演拿着本子找影视公司。
双方都要进行多次的沟通谈判等等,最终才能在剧本、演员阵容、拍摄资金和周期等各个方面达到一致。
影视公司拿着项目找到导演,导演如得遇明主般立马接受。或者导演拿着剧本找到影视公司,公司一看剧本惊为天人。
这种情况能够出现的概率,低的可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