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日东升,青山之上,朱顺牵着毛驴,俯视着远方的一处郡城。
微风吹拂,他的衣角随风飘动,静静看着远方。
朱顺满脸笑意的看着毛驴,说道:“红豆啊,咱们马上就能回家了。”
说完,他便牵着毛驴向郡城方向走去。
他慢慢走近郡城,只见“琅琊郡”三个大字浮现在他眼前,一种既陌生又熟悉的感觉涌上心头。
街道还是那个街道,人们还是那些人们,但四年的时光,已经让一切都有了微妙的变化。
朱顺牵着毛驴,行走在熟悉的街道上,心中充满了深深的感慨。
朱顺看到熟悉的郡城轮廓,那是他的家乡,他已经离家四年了,再次来到初生之土,心中感慨万千。
朱顺牵着毛驴,踏着熟悉的石板路,走向集市。
他忍不住心中的激动,心跳在胸中砰砰作响。
四年的时光,他经历了风风雨雨,但家乡的变化却如此之大。
朱顺踏入集市,一阵喧哗声涌入耳中,眼前的景象让他愣住了。
原本那个熙熙攘攘的集市,如今已经变得人声鼎沸,琳琅满目的商品摆满了货架,各式各样的衣饰、糕点、茶叶等物品,看得人眼花缭乱。
不远处,一排排建筑挺地而起,青砖绿瓦,气势恢宏。
朱顺心中一阵感慨,没想到四年的时间,这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朱顺牵着毛驴缓行于闹市,周围的人声鼎沸、车水马龙,仿佛一瞬间都安静了下来。
不知何处有个声音传来:“朱顺?”朱顺转过头,只见一个身高八尺的汉子就这样静静看着他。
那汉子满脸胡须,他的目光在朱顺脸上徘徊,似乎在确认着什么。朱顺微微愣了一下,然后脸上露出了惊喜之色,他立刻认出了这个汉子——他就是朱顺的儿时玩伴张行正。
张行正走上前来,拍了拍朱顺的肩膀,笑道:“真是你啊!朱顺!”
朱顺也笑道:“行正啊,不是我还能是谁啊?连你小叔长啥样都不记得了吗?”
张行正尴尬挠了挠头,说道:“不怨我啊,朱顺,你都好些年没来了,变化太大了啊。”
朱顺抬起右手,握紧拳头,轻轻锤了张行正两下胸口,笑骂道:“没想到四年没见,你块头这么大了,都比我高一头了。”
张行正调侃道:“吃肥料吃的。”
两人相视而笑,似乎都有些不敢相信能在这里遇到多年不见的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