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话听得多了,也就渐渐免疫了。
我握紧拳头,强迫自己镇定下来,“虽然我不是你亲生的,但我好歹喊了你四年‘妈’......”
我话还没说完,被她厉声厉色打断,“以前对你好,是想你对烟烟好,让你多照顾她,可你既然当不好这个嫂子,也就别当了!”
“呵。”我轻笑一声,“你想让谁当?让简思雨?”
“她也配?不过只是我们霍家养的一条狗。”曲风摇眼中满是轻蔑,“一个代孕工具而已!”
昨天还是“朋友家的女儿”,今天就变成了“一条狗”。
我本想嘲笑一番,可转念一想,我又有什么资格笑别人。
曾经我也是曲风摇的“宝贝儿媳妇”,现在儿子不爱,妈也不疼,是一颗没人要的小草。
我见过简思雨,她漂亮,性感,国外回来的人普遍利己性高,“你这样利用她,她知道吗?”
“她的命都是我们霍家的,用一次她的子宫怎么了?”曲风摇不以为意,把上位者蔑视低级群众的资本嘴脸表现得淋漓尽致。
她口气软下来,“你也别怪妈,是你生不出孩子,不务正业,非要出去找什么工作,事业没什么起色,还惹得一身骚。”
“既然这样,我和你再也没有什么想说的了。我和霍聿珩分开或者在一起,我和他会自行解决,不用你操心。”
曲风谣哼笑一声,“你觉得聿珩还会再见你吗?”
她挥挥手,身后的保镖把我包围......
我不知道曲风摇为什么那么说,可似乎现在,她成了霍家唯一当家做主的人。
保镖对我不再客气,我几乎是被他们扔到大街上的。
自由,来得猝不及防。
路边的水坑倒映出我的影子,像一条没人要的狗。
曲云烟说简思雨是霍聿珩曾经捡的狗,我给王艺颖打电话,让她来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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