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余年看在吴修贤给了钱的份儿上,答应了给吴修贤百分之二十五的工程,但是同样进行了约法三章。
一,大市场改造项目的征收方面不允许吴修贤的猎德公司插手。二,吴修贤的猎德公司绝不能用暴力手段购买店铺。
三,吴修贤的猎德公司在赚钱的前提下,绝对不能克扣工人工资。总之,一句话,吴修贤在大市场的一切工程相关活动,必须不能损害他人合法利润。
对此,虽然吴修贤满口答应,但是余年心里清楚,监管的事情需要专人里搞。
没有监管,单凭口头的答应毫无作用。余年第一时间想到了计方原,遗憾的是计方原对这一切一窍不通。
但是余年心里知道,要想让计方原脚踏实地的跟着自己,那也必须要给计方原足够的甜头。
否则站在计方原的角度来看,跟着余年身边混的人都吃的肚肥肠圆,唯独他跟在自己身边当个忙前忙后的小跑腿,注定早晚心里不平衡。
不过余年也知道,计方原刚从农村出来,还达不到独挡一面的程度,更别说是管理大市场改造这么大的工程,所以计方原要先走学习这条路。
按照余年的想法是,和戴佳一样,先找个专业的人带着计方原搞。虽然计方原不能从上到下各个部门、各个工种都了解透彻,但是这年头当老板的本身就不需要做到全部了解。
何况是要当大老板的人,那就更加不用全部了解,只需要手下管一群能够了解这些且能干事儿的人就行。
当然,还要能够接受这些人在违规但不违法的情况让这些人变相合理吃饱,刮走部分有限利润,否则就没人愿意给你卖命。
一句话,想要马儿欢跑就得让马儿吃草,从古至今,亘古不变。退一步讲,其实余年也明白,不能让手下人发展太快,一旦发展太快,就会产生反噬这种后遗症。
所以在短暂的思考后,余年决定先让计方原接触吴修贤,在工程开始后让计方原监管吴修贤。
一是看看计方原的自我约束力,二是通过吴修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