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似火。
或刚或烈。
云瑶站在镜子前梳整发丝,雪白脖颈上的啃咬印痕饶是用粉饰都无法遮盖。
忽然,她瞥见桌台似有东西在发光,靠近一看才发现上正摆着一堆明晃晃的灵石。
细算一下,足足有三百枚。
林恒留下的?
等等!
不对劲!
戴上面具做贼心虚就算了。
事后提裤子跑路就算了。
留下灵石是什么意思?
云瑶眉头一蹙,她忽然想到当初在城南酒店时,林恒要将她三千枚灵币卖给城主府少爷。
结果自己一怒之下,把那人给拍死了。
三百枚灵石,转化成灵币不正好三千嘛!
『难道说....』
“啊!林恒!!!”
云瑶反应过来,气的一巴掌将手中灵石捏碎。
合着这意思是把她当做花楼卖艺的了。
本来提裤子跑路,一句话不留,摆明就是不负责的意思,到头来还把自己给当成了花楼的花娘。
云瑶深吸一口气,紧握的双拳松展开来,“不碍事不碍事,做师姐的要大度一点,师弟犯错略作惩戒就好。”
“做贼心虚的怂包,他不是害怕腿被打断,既然这样就把作案工具没收好了。”
用最温柔的声音,说着最恶毒的话。
她记得林恒在离开前低语过,会去钱庄一趟。
林恒大大方方做就做了,但不该戴上头套去冒充叶天,更不该有把她当做花娘嫖的想法。
生气归生气,最终她还是把剩下灵石收了起来。
实际上,这三百枚灵石都是从姜彩妍那里掏来的。
林恒本意是留点灵石让她拿去好好补充一下气血,恢复恢复体力。
结果云瑶胡思乱想把之前发生的事给串了起来。
若让林恒知道自己弄巧成拙,干脆就不多此一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