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不饶的,问道:“那你喜欢什么类型,我可以改呀!”
“你!”
沈曼书无语死了。
这人也太不要脸了。还从没见过这么赖皮的!
不过说到这个问题,她脑海里忽然浮现出一副英俊的面孔。
忍不住开始回忆起跟林宇在一起的一切。
在家里给父亲做手术的时候,在医院救富贵的时候,救李伯的时候,还有在半步多救自己的时候……
想着想着,她不自觉的笑了,忍不住喃喃道:“我喜欢他对我身边的人好,对我好,遇到危险会第一时间救我,甚至不顾自己的安危,我喜欢他的英雄气概,敢作敢当,有责任心!”
叶枫愣了一下。
这是什么标准?
你丫说的是人?确定不是超人?
首先不说别的,就一点,不顾自己的安危,这怎么可能呢,他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
无论是遇到什么事情,第一时间,一定要确保自己的利益,甚至为了确保自己的安全和利益,不惜牺牲掉平民的生命和利益。世族教育后代,无外乎驭人之术,天下无不可用之人。
这与他所受的教育相悖,所以他也理解不了,觉得沈曼书的高求太高了。
难搞哟!
不过,他心里是这么想,当着沈曼书的面却是不敢说出来。
他笑了笑,说道:“沈小姐,您说的,这也没什么嘛,这不是一个男人的基本准则吗?如果你跟我好,在你遇到危险的时候,我当然第一时间要救你啊,哪怕舍弃我自己的生命!”
说完,他便心里冷笑起来。老子说是一回事,做又是另一回事,你们女人不就是要个态度吗?老子有!
沈曼书打量了他一眼,嘴角微微一翘,这种男人,她见得多了,油嘴滑舌的,最不牢靠。
没有遇到事的时候,他跟个盖世英雄似的,牛逼都让他吹尽了,仁义礼智信他都行。
一旦遇到事,屁都不是,跑得比谁都快。
沈曼书这么一笑,就给叶少整得心里发毛了,他一脸尴尬的道:“沈小姐,你这么看着我干什么?难道你不相信我的真心吗?”
啪!
叶枫打了个手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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