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时候特意跟我说了你的本事。
野猪领周边乃至边陲都有影刃的影子。”
“那阿福明白了。”
微微弯了弯腰,而后消失在了大厅之中。
环视了整个大厅,诺马呢喃道:“刺客.....也不能没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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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
野猪城外,三千民兵在号令声中快速集结,以各自直属队长,组长,排长的身影集合在了一处。
脚步声碎急,不一会的功夫,就形成了一个严密的方阵。
两个月的时间,在诺马的安排下,他们没有经受武器操练,没有进行体能操演,做的且一直在做的就只有一件事,听从号令。
集合,解散,立正,前进,左转,右转,后转。
简简单单七个口令,他们训练了两个月之久。
一开始没有人在意他们所训练的内容,但两个月的时间过去了,又没有人能够忽视这三千农奴兵的阵势。
这就是诺马要的。
能不能打不重要,能唬人最重要!
为此他承担着几乎相当于三千侍从的粮食供给,每天跟斯旺希的扯皮从早到晚。
“立正——!”
汤姆俨然一副教官的模样,胸膛高挺,站姿笔直。
在他的号令声中,一道道号令传下,不一会的功夫,三千农奴兵分割成了六个方阵,每个五百人,场面肃穆。
“大人,请检阅!”
“好!很好!非常好!”
诺马不吝赞美,大声朝着六个方阵的农奴兵夸赞着。
虽然他知道这六个方阵的农奴兵都是花架子,真打起来一触即溃,但奈何场面是唬人的,没有数倍于他的兵力很少会有人正面选择冲击这支军队。
即便是骑士团,也得掂量一下这支军队会不会有硬生生拖死他们的士气。
夸赞完农奴兵们,诺马拍了拍高文汤姆两人的肩膀:“继续保持,接下来的时间教会他们使用长矛,最短不能低于四米长的长矛!”
“是!大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