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公身上了,不如这样……朕下一道圣旨,把朕的这个女婿分出去一半,让贵国九公主嫁过来,嫁给朕的平国公,朕再从朕的女儿中选出一位品行优良贤淑的,嫁给这位青年俊杰,若我后汉一朝能击溃豊朝,西洲与丹蚩归入我后汉一朝麾下,但仍然享受自治权,拥有统领当地兵马的权力,但要开通互市,承认自己是后汉一朝的子民,如何?”
林朝辞看懂了崇平帝的眼神。
说人话:老许……呸,老林,你要老婆不?
他还没回答。
崇平帝就给了他一个会意的眼神。
想来也是。
男人嘛,好色很正常。
女人不好色吗?
女人也好色!
人,都好色!
以林朝辞的能力,别说多娶一个,就算多娶三千个,只要林朝辞自己的身体能承受的了,以林朝辞的俸禄和崇平帝赐下的那些封赏,养活三千人一点不难,更别说林朝辞的这些红颜知己都有产业,即便是家底最薄的黄蓉与王语嫣,那也都是坐拥小岛和山庄的白富美。
崇平帝代入一下林朝辞的视角。
很好。
非常好。
非常非常好。
所以……作为一名帝王兼试图成为林朝辞肚子里的蛔虫,尽管把揣摩人心的帝王心术用在林朝辞身上,有随时翻车的风险,但崇平帝已经发现了,只要自己把这份揣摩人心的本事用在为林朝辞好的事上,便是被发现了也无大碍。
那还担心什么?
不就是美人吗?
借用后世凡尔赛之言:他这个坐拥后宫三千佳丽的皇帝,也有烦恼,尤其是这些莺莺燕燕争宠,勾心斗角,争风吃醋,各别脑子有病的嫔妃因为争不过别人,或是怀揣着某种目的进入后宫的嫔妃,说不定还会对他造成生命威胁,女人太多有什么好的?
更别说强扭的瓜不甜。
他身为天子,要活在众人的目光下。
纨绔尚能强抢民女。
他这个天子能吗?
活的连个纨绔都不如,简直了!
不过,如果说崇平帝分女婿的操作让人大开眼界,那么,曲小枫彪悍的回答更是让人大开眼界。
看上去就如同胭脂马。
一听回答,才发现看的没错:“您说的没错,我确实有点喜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