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世那样网络普及,在大家的观念之中,自然也没有在网上被人造谣还能诉诸法律的观念。
“有没有用,要看怎么操作。”
白杨平静的说道:“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如果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构成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这流畅的法条背诵让钟溪鹿微微张大嘴。
“小白同学.你为什么这么熟练?还专门研究过啊?”
她很确认,从自己告诉白杨这个帖子,到现在短短的时间之内,白杨完全没有查阅法条的动作。
“稍微研究过一些。”白杨轻描淡写的说道。
当然,是前世研究的。
毕竟,在前世那种网络环境之中,但凡在wb或者xhs这种平台混迹的,这一类的法案基本上都了然于心。
“所以,你打算直接送他去坐牢?”钟溪鹿有些诧异的望着白杨:“但是,学校贴吧的浏览量很难达成你刚才所说的量刑的标准吧?”
“确实。”白杨点了点头:“除非我想办法扩散影响,让这个谣言不仅在学校范围内传播。”
“这倒也不难,将话题核心放在高中生的生活作风上,然后买通网络大v进行评论,寻找营销号和媒体进行添油加醋的报道,让这条谣言的源头成为网络热点.”
钟溪鹿眉头皱起:“白杨,你这——”
“放心,我不会这么做。”白杨笑了笑。
相比起曹邵安那点儿幼稚手段,来自后世,见识过各种舆论案例的白杨有太多领先于这个时代的手段来反制了,但是.犯不上。
玩弄舆论是一柄双刃剑,为了让对方得到更大的惩罚,而使这种手段,不过是以正当之名,行同流合污之事而已,连带着,还会让本来已经遭受过校园霸凌伤害的椿欲晚再遭受一次网络霸凌。
完全不值当。
“对于高中生来说,治安法就已经足够震慑了。”白杨接着说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如果造谣行为尚未达到刑事责任的程度,也可能面临五日以下的拘留或伍佰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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