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而精怪的好坏,谁能保证?只能说有好有坏,不全坏,但也不全好。可精怪之中,哪怕只有十分之一是坏的,对没有修为在身的凡人来说,依旧是难以抗衡的灾难。
害人的妖物,为恶的修士,就算是在全是修士的时代,也是无法避免的,何况是在以凡人为主的时代?
当敖丙决定,让龙域以凡人为主时,就在考虑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他考虑了很久,最后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制定完善的规则,也就是律法,来约束修士的行为。
以法为本,这是稳定的基础,敖丙自后世而来,很清楚这个道理。严苛的律法,固然不能彻底杜绝为恶之人,却能大大减少恶性事件的发生。
当然,只是有完善的律法还不够,还需要有强大的执行力,真真切切的让世人感觉到法的威严。
唯有如此,才能震慑潜在的罪犯,使其不敢为恶,将心中的恶意化成现实。
制定律法不难,难的是如何执行,找谁执行。修士与妖物都是有法力的,凡人的律法或许能管住他们,但如何能抓住他们,让其伏法?让凡人去抓修士与妖物,那不是纯纯送死吗。人越多,对方越兴奋,还有主动送上门的好处?这简直太好了,直接省了四处抓人的麻烦。
让凡人去对付妖物与修士,显然不可取。为此,敖丙思来想去,终是让他想到了一个办法。
那就是开辟香火神道,建立城隍体系,册封山神土地及水神。
凡人无法对付妖物与修士,但同样拥有修为的香火神明却可以。
而且,开辟香火神道后,收集香火愿力也有了由头。神明庇护凡人,凡人以愿力回报,合情合理!
府设府城隍,郡设郡城隍,县设县城隍,县之下设土地、山神、水神等小神。
一地一神,一山一神,一水一神,在享受村民祭祀的同时,也在庇护村民,防止他们被妖物与修士所害。
而土地、山神、水神,皆归城隍管辖,若遇强敌,可去就近城隍庙求援。
城隍为一地之主,不仅统御着辖地内的所有山神土地,还管理着所有的精怪,同时,还有监察修士之权。
这是敖丙设想中的香火神道,以香火愿力为根基,打造城隍体系,进而管理修士精怪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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