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纽约的警察工资不高,像是林克这种大学毕业的,可以拿到五万多的起薪,这是年薪。
不过在纽约这个国际化的大都市,这点儿钱着实不多,当然还有高额的加班费,这也是主要的收入来源。
可是账不是这么算的,本来美利坚警察就是高危职业,在这个枪支泛滥的国家里,你不知道谁身上就带着枪,谁会突然掏枪出来射你。
在这红高压之下工作,每班要工作十二个小时,这种高强度的工作压力,让很多人不愿意当纽约的警察。
所以,警力一直不足,尤其是西中城分局,大名鼎鼎的地狱厨房,想要全部两人一组都困难,林克的到来,正好多出一人。
而且据说他的得罪了地方检察官,于是干脆直接让林克自己一组,反正他是正式警员了。
林克对此无所谓,领取了一把格洛克19作为自己的警用配枪,同时自己购买了一把格洛克26作为随身配枪,这是下班之后可以佩戴的枪械。
上班的时候,一般都会放在脚腕位置,隐藏起来。
开始几天的白班还好,到了夜班麻烦来了。
林克晚上八点准时,开着警车离开分局,向着自己的巡逻路线开去,夜晚的地狱厨房十分的危险,隐隐约约就可以听到枪声。
林克一直听着无线电的动静,同时开车在街上缓慢的移动,视线来回扫视着。
除了一些车辆,街道上一个人都看不到,不过林克的双眼让他清楚的看到,隐藏在一些黑暗之中的人。
他们的打扮一看就知道是一些街头的混混,看到警车就远远的躲开,等到警车过去,他们又出来狂欢了。
“所有人员注意,xxx街区发生枪战,请附近的警员立刻前往。”总台突然传来声音,林克听到之后,拿起话筒通报自己将会前往,随后开启警灯、警笛,一打方向盘,油门踩到底,直接窜了出去。
靠近的时候,远远的就听到了枪声,十分的混乱,林克开启超级听力,确定前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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