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
“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
林时又在念诗,王缜和姜望学聪明了,不等他念完,先开始拿纸笔记录起来。
看着两人的动作,聆月忍不住一头黑线。
“差不多得了,你再有才情,诗词写得多了,也就不值钱了!”
林时意犹未尽的一屁股坐回车辕上,意兴阑珊道:“天天坐马车,痔疮都颠出来了。”
聆月白了他一眼,没好气道:“那你骑马啊!”
“骑马!!!”
林时咂摸一下嘴,屁股突然就开始隐隐作痛。
这些日子,他也不是没有和王缜和姜望学过骑马,无奈马鞍太硬,还没有马镫,更是颠得屁股巨疼,遂放弃!
这一刻,他忽然又开始想念打飞的时速千里的日子了,就郢都到景山府这点距离,也就是两个小时。
再不济,高铁、火车、汽车、拖拉机......
哪怕有辆摩托车也好啊!
见林时一脸厌世的表情,聆月忍不住又翻了个白眼:“还有两日路程,再忍忍吧,回到郢都就好了!”
“郢都好个屁,还不是用竹片刮屁股......”
林时忍不住低声吐槽一句。
聆月顿时柳眉倒竖:“我没记错的话,你也是从小吃苦长大的庄户子弟,怎地现如今做了几天高门大户的赘婿,又做了几天钦差,就变得比王公贵族的子弟还要娇贵?”
林时脸皮一抽,将头侧朝一边,懒得跟她废话。
用竹片刮屁股的王公贵族,还娇贵,真是让人呵呵呵。
瞧见林时还不受说,聆月更是来气。
她一个女人,一个漂亮女人,一个极致漂亮的女人,都没有林时的屁事多。
她就没见过哪个男人,一天要洗两次澡,一天要漱三次口,还必须要一天换一套干净衣衫的。
更关键的是,他几乎什么都嫌弃。
马车嫌弃,马也嫌弃,就连吃个饭,上个茅房也嫌弃。
真是受够了,这到底什么人啊!!!
林时一脸萧索的靠在车辕上,懒洋洋的盯着聆月,只觉得她的表情很丰富,还挺好看。
“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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