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比如《低俗小说》里的朱尔斯,这个有些表演人格的家伙,在开枪杀人前,总会引用《圣经》的话。
他大喊着:“我报复他们的时候,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然后一枪把别人的脑袋崩开花。
周肆用力地吐了一口唾沫。
这酷毙了,不是吗?
孩童时,周肆经常被这样的剧情点燃内心,觉得主角酷毙了,他就要去行那公义之事,惩戒除恶了,所有人都在看着他,万众狂欢!
但后来周肆觉得,为什么这些电影情节一定要这样设计呢?
仿佛有那么一个信念槽,无论主角多么努力,多么强大,只要信念槽不够满,他就是杀不死恶人,哪怕刀悬在恶人的头顶了也落不下。
但只要信念槽满了,哪怕主角赤手空拳,用什么狗屁的爱与和平也能斩首强敌。
这合理吗?
要周肆说的话,有剑就砍,有人就杀,这种道理很难理解吗?
至于那些漂亮话……
周肆咬紧牙关,咒骂着,“他妈的,他妈的!”
劈开了摇摇晃晃的间隔门,周肆大步走入下一节车厢之中,有的人形化身已经重新站了起来,有的则倒在地上,莫名地抽搐着,像是被冲击影响到了某些组件。
周肆架起电磁步枪,扳机扣死,疾驰的弹流如暴雨般淋打着人形化身们,将它的外壳打凹、击碎、贯穿。
人形化身们挣扎着,像是一群被丢到岸上的鱼,因窒息而用力地扑打着身体,也有人形化身站起反抗,但狭刃的寒芒轻而易举地撕裂了它的躯壳。
电磁步枪打空了弹药,周肆就抓起发烫的枪管,把它当棒球棍一样挥起,砸烂了另一具人形化身的头颅。
从第一节车厢到最后一节车厢,周肆不断地挥起狭刃,亦或是捡起枪械开火,直到把轻轨清扫的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残破的死寂中,周肆拖起一具人形化身的残骸,它的四肢都被狭刃削掉了,只剩下半截的躯干与破损的头颅。
“我知道你在看着我。”
周肆抓起它脖颈处那密集的线缆,将它提了起来,摄像头的镜面开裂,周肆的脸庞被映衬成无数的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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