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步,灯便会自己亮。
有时却需要人扯着嗓子模拟猿猴,才能换取它一刻的明亮。
我上楼时用力一跺脚,灯要死不活的亮了一半。
沈言书道:
“思榆,你住的地方很特别,你踩的时候好像在和这栋楼共鸣。”
沈言书总是会说出一些让我意想不到的话。
打工人下班以后被破烂房子折磨的苦楚。
在他嘴里转了一圈,似乎也变成了某种浪漫的韵味。
只有像他一样家世好,社会地位高的男人。
才会有这种浪漫的心思,去发现生活中的点滴美好。
我每天能想到的唯一一件事,就是痛斥破房子的垃圾构造。
顺嘴再把从资本家到庶民等相关联的人都骂一遍,才能宣泄上班累出来的郁气。
“踩破房子有什么了不起的?要是哪天我踩一脚能让整个魔都跟着抖,那才叫有本事。”
“你今年二十六岁。”
沈言书缓声道:“等到你三十六岁的时候,我想你的理想应该能实现。”
要不说成熟男人说话就是中听。
沈言书说话的段位,和楼上住着的那位大少爷显然没法比。
不管怎么听都怪顺耳。
“言书,就冲你今天这句话,将来我不管混成什么样,都不会忘记你。”
我低头摸着钥匙,压低了声音说道:
“不过在我发达之前,咱们要先小声点,他不喜欢我带男人回家。”
“好。”
沈言书顺从的姿态让我忍不住叹息了一声。
要不是担心里面的大少爷半夜发疯。
我真想让他出来跟沈言书好好学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