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把人头送去烧酒作坊是不行了,一则现在的时机不好,二则警察就在好景胡同那边调查失踪案,自己拎着这袋子过去,算是真正的送人头了。
留在自己超市里面也不成,这人来人往的,很容易被发现。
扔哪儿呢?
对了,刚才瞧着这人头好像有点面熟,也没仔细辨认,先看看是谁吧,知道正主身份,说不定就有送货地址了……
想到此处,超市老板再次打开了黑色塑料袋,大着胆子观察了一下人头的脸面,差点叫了出来,“哎哎,这人吾认识啊!”
他连忙捂住自己嘴巴,眼珠子一转,立时有了主意,快速又将黑色塑料袋系紧,找了个大小差不多的纸箱子,把那个黑色塑料袋放进纸箱里面,随后抱着纸箱子来到七号大院,左右横扫一眼,推门进去。
那天杨琴带着孩子离开胭脂胡同的时候,超市老板是瞧见了的,先前回来路过七号大院,又看到房门没锁,心想自己只要小心一点,就算王二爷在家,也能避开。
岂料他一跨进七号大院,便瞧见了院子中央的无头尸体,霎时浑身的血都凉了,慌里慌张跑到墙边的酱肉缸子前,也没看里面有什么,双手颤抖着把黑色塑料袋里的人头倒了进去,而后拿着纸箱和黑色塑料袋快速逃离。
之所以没有将黑色塑料袋连同人头一起扔进缸子里面,是因为他觉得上面留着自己指纹,打算拿回来处理掉。
而先前用纸箱子装黑色塑料袋,也是经过考量的,当时他在心里做了两个方案:如果一切顺利,那就溜进院子里藏人头;如果情况不对,干脆就把这个纸箱放在七号大院门口。往后案发警察问起来,便说那是王二爷的快递,箱子和袋子上面有他的指纹很正常,毕竟超市也是快递临时存放点。
他想的是挺好,只不过从七号大院出来以后,还没走出多远,就迎面遇上了常安。
超市老板心里发虚,速即侧了侧身子,脸面偏向墙壁,觉着只要避开就行了,在心底不停默念着,“看不见我,看不见我……”
俗话说,念念不忘,必有回响。这种事就像老师选学生回答问题一样,越是埋头躲避的,越容易被选中。
常安瞧他侧着身子走路,当即停下了脚步,轻轻抽动几下鼻子,半眯着眼睛看向超市老板手里的箱子和黑色塑料袋,忽然道,“哎哎,你手里拿的是什么,怎么一股血腥味儿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