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然后带敖西去一台电脑上,登记信息,填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还要录指纹,然后打印出来,找人盖上章就算是完成了手续。
马克又带敖西去市政厅移民局办公室办理了u签和工卡ead,这样敖西就能打个工养活自己。
弄完一切,一下午就过去了,马克带他回到警局,他也要下班了。
“走吧,上车,我送你去住的地方。”马克换了一身普通服装,取出自己的车,他的警车是专属的,但是,一般也不会开警车回家,都是开自己的私人车辆。
敖西却没着急上车,他回头看看警局的大门,思考片刻问道:“马克,你说我这个工卡找工作没有限制,那么我可以当警察吗?”
马克有些意外:“你为什么会想当警察?我是说华人很少有选择当警察的,你们都更喜欢做生意。”
“你知道的,我被抢劫了,而你,我的朋友,不遗余力的帮助我,这让我觉得,我也得做些什么,帮助那些同样需要帮助的人,没有比当警察更好的了。”敖西郑重地说道。
是这样才怪!
他就是看着美警的装备真的齐全,一路上听马克介绍他所在的lasd洛杉矶县警有18000警察,不包括文职人员,而lapd洛杉矶市警有9000警察,其他的市也有自己的警察局。
也就是说整个洛杉矶大区恐怕得有四五万以上的警察,而且是开着汽车满大街溜达,带着长短枪,一言不合就能清空弹匣的警察。
对于市民来说,感觉还不错,有点安全感。
但是对敖西来说,这太不好了,他可是要做罪恶克星的男人,少不了开枪打人的。
一开始注意不到他敖西,可做得多了总能被发现。
几万个猛男追捕他,想想就麻了。
既然打不过,那就加入。
我也当警察,知道内幕消息,你们还怎么抓我?
而且当了警察就更能名正言顺的击杀罪恶目标了,谁还能说他一个警察打死坏蛋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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