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应了女兵毒舌,瞬间变脸与自己形同陌路?林锐拥有值得炫耀的资本,我现在也有了,但当真是我想要的吗?久而久之,我觉出自己的荒诞,在一系列的磨难中,我渐渐摈弃了最初的念想,从而深深爱上了她。是的,冥冥中的推手其实就是我,总在想方设法将自己与她联系在一起,尽管那样只会伤害她。
她不具备我的特殊审美中任何一条,甚至是相反的。爱这种东西完全没有公式可循,它一下子如潮般到来,让你猝不及防。每天浮现在脑海中的就是对方,你望着手机在等待,也揣测着她在做什么,任何一句话,都令人琢磨半天,空气中充满扑鼻的瑰香。
爱能致人娇弱,亦同时带来勇气。与小樱桃之间的那些,只是孤单与落寞,作为天涯同命鸟我们走到了一起,各为自己不被理解而抱团取暖罢了。它是没有基础的,并充满了狡黠的意味,注定不会长久。真正的恋人,哪怕只是昨晚的告别,它已被存入内心的锁匣,在记忆中如悠远的风笛声,催人动容叫人惆怅。
我会给她带来无穷灾难,这点她也同样清楚,但dixie当真如我所想的那么柔弱吗?
在泰尔沙洲银行,我见识到她真实的另一面,就算被人种下蛇胚加持了妖法,但那份暴虐却是dixie与生俱有的。她为了捍卫自己珍贵的东西,不惜血流满面,与八个远超自己实力的大男人打成平手。这也许就是那位神秘的漂泊者所指,切莫去触碰的逆鳞。
魂镰提出了一个好问题,为什么幕后黑手别人不找,偏偏盯上的是她?倘若此人曾潜伏在幻日魔魇某处,下手的对象挑我更合适。显而易见,她是被选中的,身上拥有我们还未知的某些秘密,或许也是个天选之人。
早在72年的3月15号,未曾出生的我已与在念小学的她产生了羁绊。这份跨越时空的前尘往事,将注定在二十六年后,于某个点某一天相逢并爆发,这就是命格。我无法靠烂醉如泥或出外散心,就能轻易向这段感情挥手道别,既然如此难以抉择,索性让它随波逐流。
“你对我说,过去多次逃离管教营、收容中心,甚至在车站能毫不犹豫将刀捅进别人的肚子里,我当时听得触目惊心。在以往的采访中,我也会接触一部分有过惨烈童年经历的家伙,大部分人出狱后只会变得更加混蛋,但也有一小部分人,却洗心革面重新融入了社会,最后成名成家的也比比皆是。我无法想像,换作我是你,那种生活,即便只有一周,我可能也支撑不下来。你正是在那种扭曲环境里,而强壮了自己的心,它所带给你的正气,已成了人生准则,无法玷污,也不会改变。”dixie愧疚地指了指自己,说:“你使我摆脱了怯弱,每当我独自一人,或静下心坐在廊下喝咖啡,自然而然就会想起你。”
“要不要也来听听我的真实感想?”见不停跳出范胖问人在哪里的信息,我索性将手机关了,叹道:“这么说吧,我见过不少大我许多的男女,他们都爱倚老卖老,对任何建议都不屑一顾,甚至弥利耶笑着告诉我:年轻人就是用来无视的,是随时可牺牲掉的消耗品。我只想要求一些尊重,很过份吗?因此,那时你笑得花团锦簇,每一句轻柔对答,都令我极度痛恨你,我不需要廉价的故作关心,与其那样,还不如你喷我一脸唾沫更叫人来得畅快淋漓。”
“那然后呢?”她让我情绪不要那么激动,眨巴着丽眼,似笑非笑。
“然后?在苦苦求生中,你会顺从地跟着走,也会参考我的看法找出各种破绽,我甚至可以与你开各种玩笑,哪怕恶言相向你怎么都不生气。这种反社会反物理现象,彻底颠覆了我固有思维。最终,闯入幻日的骁鸷不是在救你,而是被你所救赎了,大致就是这样。”
一只形单影孤的渡鸦,哑寂悄然地在窗外翱翔,突然张满翅膀前窜,掠过高楼向着雨幕深处疾飞而去,在地平线的尽头,跃起许多渡鸦,皆成为了夜景下的沉暮余光。
“我当真在铁婆祭台前那么凶猛?那么,这场厮斗下,你与我,究竟是谁赢了?”
“显而易见的,是你赢了。”
我没有回去西城,而是随她一起去了派恩维尔,激烈运动过后,她沉沉睡去。
望着倒映在天花板上室外游泳池的水波,我感到既兴奋又疲倦,不由掏出烟,打算独自走去后院藤椅上坐坐。过去我与林锐,特别喜爱深更半夜走在黑暗之中。阒寂无人的四周,路旁偶尔蹿出的野兔,远处零星的狗吠,以及附近窗内传出的呢喃,都令我们感觉成为夜间的主角。那时我们就会爬高,站到楼顶上,然后指着脚下的景致说这是我的城市我的子民。
手表时针指向午夜三点,此刻的我,不必担心会遭遇她的邻居,正可以放松心情。
当推开门,我不由揉了揉眼睛,这是哪里?独立住宅附近怎会冒出座大山?很快我发现这是梦境,身子躺在柔软大床上熟睡,意识却在游走,因为现实中见不到那种诡异的天际,以及变幻着外形的极光。
那也是一个雨后的午夜,空气分外清冽新鲜,青草散发出沁人肺腑的芬芳。若等到旭日东升,必将是个明净无云的晴天。四周虫鸣此起彼伏,当探查人的脚步轻移,又缓缓静了下来,与此同时,灌木后惊起一群发光羽蝶,正飞快拍打翅膀,盲目地朝前乱窜。薄光之下,坐着个似曾相似的女人。
“丽恩.福斯特?”我迟迟疑疑地向她走去,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当站到此人身后,我终于确认下来,这正是与我在雾龙牙岛浴血奋战的a.c。没错,哪怕发色不同,但这条令人望而生怜的背影我记得。既然leeann出现在此,那么我也不会是自己,而成了玛德兰。
我不知早已死去的她,打算告诉我些什么。人很奇怪,只要老式西装穿在身,就自然而然成了那个时代的缩影。我点燃手中的烟,在她身旁默然坐下,望着自己皮鞋,一言不发。
丽恩正抱着酒瓶,独自凝视着山岗下的漆黑长吁短叹,见无端多出个人来,便本能地往边上挪了挪。我虽没在看她,但余光中掠过这个女人脸上各种表情。她显露出厌弃又巴望的矛盾,恰如自己曾形容过的复杂,既希望我起身离开,又渴求我能与之谈谈心。
这是怎么回事?我忽然记不起跟着将发生什么。但可以肯定的是,眼前这一幕十分熟悉,这是玛德兰与她最初的相识。
“也给我来一杯吧。”望向手中,无端多出个纸杯,我接过她递来的酒瓶,给自己斟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