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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 74:Demoness(女魔)

避不过,连着挨了八个带血耳光,人在原地转了三个圈,被她逐渐逼回到地窖梯子前。勿忘我见情势一片大好,正待连环飞腿将我蹬下楼去,借着这个契机,我钻到她胯下,扬腿锁住她脖子,俩人像风滚草般翻下楼去。这招是我拿捏林锐的固定技,表面看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其实在扑腾下去的过程中,要掌握角度和发力,竭力避开自己被撞伤,而将体重全部附加在对手身上。

    不过,这个对手毕竟是弥利耶,不是个寻常女人,她的抗击打能力不在我之下,且又是只身经百战的半妖,我摔得鼻青眼肿,她就跟个没事人般盘起腿坐着。见我借膝发力直扑上来,她侧身避开一记手刀,顿时砍在喉结上,我只感眼前昏黑,栽倒下去。

    当我再度醒来时,自己已被她拖回了大厅,这座大宅钢窗外降下厚实黑铁板,活像个铁皮棺材般密不透风。男尸已被她扔下了楼梯,地上的斑斑血迹全都拖了个干净。这鬼一般的女人正在清扫满地的花瓶碎渣和子弹壳,然后收集进垃圾袋摆在墙脚下。

    我还没彻底缓过来,喉头突遭重创呼吸变得困难,仍需要多装一会死。肢体的略微颤动逃不过她视线余光,勿忘我立即勃然大怒起来,她快步走到跟前,朝着我脑袋就是狠狠一脚,叫骂着拖我上来不是为了看睡觉,咱俩要相爱相杀到一个人彻底死亡为止!

    “等等,”我一个鹞子翻身平地拔起,向她摆摆手,苦叹道:“你让我先抽支烟。”

    “别浪费时间好不好,知道我等你醒来等了多久?说!现在又是什么理由?”

    “理由就是,牢房断臂男人本来是你的任务,但我替你与他大战三百回合,于情于理这都是你欠我的。”说完,我往大沙发上一躺,点起烟等着她一口回绝。勿忘我姐妹是很有意思的,这点我至始至终觉得,她听完后愣了愣,一番思揣下来好像也对,便解下手表搁在玻璃茶几上,打开了音响,陪着我看起电视来,甚至还让我将脑袋搁在她柔嫩的大腿上。

    “就休战半小时,别再提条件!”她拿汤匙搅着咖啡,问我要加几颗方糖,并说今晚她最起码还要与我搏战六回,所以我决不能再借着昏倒拖延时间,更不能累得睡着。

    “可为什么偏偏是六回呢?这有什么依据?”仰着脸去看她,汗珠滚在弥利耶的两颊,整张脸显得更绝丽了。我忽然感到,如果是像这样被她活活打死,好像也不错,问。

    “饭局时你们一帮小子在闲聊,我暗暗计算了一下,根据众人描述下来的,你在不同人面前提起我共有六次。我不喜欢被人评论。你要尊重我,别因我的面容我的说话方式,就将我当成是个放荡的妓女,那只是我的其中一面,并非是真实的自己!”

    “你到底是个数学家还是格斗家?干嘛这么斤斤计较?”我咳了几声,呕出一滩稠血,整个人舒坦多了,便借势坐直了身,问:“你大概以为我不想再战了,其实说句实话,我比起任何一刻都渴望立即动手,与心爱的女人大打出手,哪是其乐无穷,简直就是享受,只是肺里填满淤血。你当初狂揍林锐那么多顿,事后有否后悔?跟我说说你觉得他怎样?”

    “吕库古小姐比你专情得多,虽然那时每个人都喜爱她,总在她身上捞便宜,但她挚爱的就两个人,一个是我一个是畜生公羊,从不曾改变过。正因她爱得那么深沉,我才会有些悔恨,但这怨不得我,她的长相就令人忍不住想揍她。而你就不同了,揍你可以心无旁骛。”

    半小时转瞬而逝,我刚拔去断裂的脚趾甲,她又如一阵旋风般扑来。经过这半小时休整,老实说气血并未恢复多少,但头脑里战术却想了一些。我竭力回忆过去与林锐的每一段对话,从中去找出她的破绽和战术。仅有一回勿忘我被吕库古小姐拿捏住,那就是刚爬出地坑的秘道,上来阴蜮之际。也许她当时受了重伤,毫不提防被咬住喉管,几乎断了气。而她的打法是持续不断强攻,哪怕你倒下也不停手,直至将人揍到休克为止。

    我沿用咬喉管去试了她一次,弥利耶很快想起曾经的教训,死命将脖子一梗,我差点被扯落两颗门牙,不得不调整战略,开始速攻她的妖心,以及腹部。范胖曾向我介绍过,许多老妖并没有脑袋,它们的命门是大肠,肠神经元也被称作第三大脑。这个论据连玛德兰的笔记里也提到,远古先民爱掘的肠葬,就是某种特殊的器官崇拜,喜克索斯人就是先例。

    仅凭气力压制是没用的,弥利耶只要被锁住,就会立即挣开,借助身子灵活对你展开连番痛殴。不过,在肢体纠缠中我也时常使些坏,绝不会搞耗时良久却无所作为的招式,例如掐脖子、提吊全都没有。她本就是搏战高手,太懂得借力打力。一旦贴靠上去,我就死命拧她最软的皮肤,那时勿忘我就会泄了气,跟着就是猛踹骨关节,为自己找寻生路。

    “半屁股大姐,你不会是个极端女权主义者吧?那为何昨晚还死皮赖脸跟我上床?”

    “你知道什么是女权主义么?那是为了权力公平,待遇公正,工作机会平等才发起的运动,本意是女性为了自己谋福利。而你所谓的,叫做极端厌男症,那是精神科疾病。”厮打中,她屡屡指正我的看法,作为能在激烈运动中开课的第一人,这辈子只有勿忘我。她义正言辞地驳斥道:“说老娘变态我承认,但我脑子清醒得很,如果我是神经病哪会跟你废话?”

    我采取打得赢就战,打不赢就跑,绕着大厅,桌椅甚至是上下楼梯拖时间,弥利耶气得高声叫骂,却又无可奈何,毕竟规则全是她定的。每回搏杀就是二十分钟上下,在我差不多将背过气时,往往就耗到时间归零,于是又是坐在一起看电视,抽烟聊天休整。

    原来这栋大宅并不是她的巢穴,而是断肢男人的家,这个家伙虽托名是卖保险的,而实际是个地下医院里摘器官的毒辣庸医,底下囚室就是他修的,据说此人十分残暴,非要将人挖空为止。所以受害者家属在暗网上发布酬金缉凶,她接了这案子才有此一出闹剧。

    这样的激战从夜晚打到天明,她就像那男子说的,默默坐等时间到点,就一把拖起我继续搏斗。我们从大厅战至侧屋,又从侧屋战至厨房,再从厨房战至二楼。我那颗激荡之心,也在不断挨打后沉寂了下来,并逐渐生出厌恶之情。身上几乎没有一块好肉,每回都是被她连踢带踹殴到两眼发黑,由口中喷吐的唾沫含血量几乎高达90%,已经无力招架了。

    “比起小傻妞当初,你要经打得多啊,早知道那时就抓你玩了。”这是勿忘我对我唯一的肯定,算是种褒扬。能够入她法眼的人并不多,只因这疯子本就心高气傲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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