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那这个玉镯子她可不能随随便便放在外面,必须得好好收藏起来,玉器这种东西,跟别的珍珠之类的不同,它是越开采越少,价值会越来越高。
存着放着,过个几年,说不定就能价值好几千了,再过几年,说不定要好几万呢。
回到村镇,林志杰还是把人送回了裁缝店。
这一次他没有跟着周乔一起进去,因为站在门口,他就一眼看到了坐在裁缝店里人高马大,特别显眼的陆征。
他不怕陆征,但本能的对他有些敌意。
不是因为周乔,而是因为陆征这个人的男人味太浓了,甚至有些未开化的野蛮人的味道,好像随时都在拿着武器扞卫自己的领土一样。
眼神里的侵略性,女人看了会倾慕,男人看到了,胆小的会臣服,胆子大的,像林志杰这般的,则是会不由自主产生想和他硬碰硬的冲动。
但,脑海中的理智和教化又告诉他,和一个野蛮人作对没有什么收益,所以他选择闪避。
王不见王,是维持虚假和平的唯一办法。
“林公子,这次真的多谢你了,回头我会做一些你用得上的东西,好好感谢你的。”
见林志杰打算就这么离开,周乔连忙许诺。
这次卖猪皮,几乎全靠林志杰,这个人情她是必须要还的。
林志杰却只是朝她挥了挥手,便吩咐司机离开。
裁缝店里的婆娘们见状纷纷扭头去看陆征,哎呦喂,那可是林家公子哎,这么主动对周乔大献殷勤,这个愣头青小子的头顶,只怕绿油油的了哦!
周乔翻了翻张夫人临走时给她拿的吃的,除了一点点蔬菜外,其他的是些腊肉、干木耳、冰糖等等农村不怎么能见到的东西。
她一样只拿出来了一点,剩下的打算分给陆征那几个抓野猪的小伙子,让他们也跟着高兴高兴。
只有让他们舒服了,以后他们有什么好东西,才会想着第一时间告知她。
回到日河村,周乔先回家看了下工期的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