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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恶狠狠地瞪了王云霄一眼。
王云霄什么事都没有,旁边高山只感觉脑瓜子嗡地一下,仰头便倒。
看到王云霄面无表情,端枪的手更是纹丝不动,老道士脸上闪过一丝惊讶与怨毒,反手从身后拔出一根颜色艳丽的羽毛,对准王云霄轻轻一挥……
砰——!第二枪,他的两根手指头飞了出去。
啪——!王云霄拉动枪栓,扣动扳机,第三颗子弹在老道士的右眼眶内炸开一团血花,连带着血肉与脑浆穿破他后脑勺的头盖骨飞了出去。
老道士一声不吭,转身就跑。
而在另外一边,王云霄也感觉自己两腿发软,头昏眼花,支撑不住跪倒在地上。挡在他身前高举藤牌的麻团油饼闷哼一声,鼻孔喷出两股血箭,一头栽倒在地上。
王云霄的耳膜嗡嗡作响,眼前一片模糊,只能听到小葫芦的笔头在纸面上飞快摩擦的声音。
这个声音越来越清晰,直到他完全恢复意识,才看到小葫芦就坐在自己身边,而麻团油饼还躺在地上昏迷不醒。
嘴里全都是铁锈味。
王云霄咳嗽两声,吐掉嘴里的血沫,爬起身来声音沙哑地问道:“我昏迷了多久?”
小葫芦吸了吸鼻子,哽咽着小声说:“有小一个时辰了。”
“谁在带队?”
“油条哥。”
王云霄顿时放下心来,油条没事就行。作为团伙里的备用大脑,油条有足够的能力稳定人心,压住阵脚。
“我没事了,去救他俩。”
当时不知道那老道士使用了什么秘法,除了那根羽毛之外,压根看不出任何端倪,可以称得上是杀人于无形之中。麻团和油饼在不知情的状态下帮他分摊了一波伤害,要不然王云霄感觉自己也未必能遭得住。
这就是府兵的集群优势了,对于对手来说到底有多恶心,恐怕只有玩自走棋的才能详细描述出来。
王云霄翻开笔记本,这一次上面终于出现了详细的文字。
“侦测到回音侵蚀:孔雀翎的颜色。”
“你看到了孔雀,你意识到这个世界的多姿多彩,千变万化。我是世界,世界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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