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了,可他却把自己故意陷在回忆之中,用种出的谷物制成佳酿,整日沉迷,把整个人都变成了陷溺于“白曦”这两个字的醉鬼。
人终将为年少不可得之物抱憾终生,这句话用来形容他再好不过。
但其实某种意义上,他给自己作出的选择也与陈夕一致,一样的痴傻,一样的喜欢上大自己许多的人,区别在于,她要比他更加勇敢,更加敢爱敢恨,也更加鲁莽,更加不计后果了些。
人年少时总会对许多优秀的长辈倾心,这并没有错,可错就错在她真的那么说了,那么做了……
颜枫清楚这其中的苦头,曾经沧海难为水,他活了28年,不是没有其他女性追求或是表达爱意,可正如上文所说的那样,他的大脑早就沉醉在白曦这两个字之中了,又怎么可能会愿意接受其他人的插足呢?
父母的叮嘱,亲戚的询问,同事的调侃,朋友的关心,甚至是互联网上大数据给他带来的压力,这些苦头他都吃过,就更不想让陈夕也跟自己一样再吃一遍。
所以颜枫否定了第一个应对方法,就像是他所说的,陈夕应该去找一个和她一样年轻的男生谈恋爱,而不是他这个痴情到傻的疯子。
而第二个选择是什么呢?
很简单,直接断绝与陈夕之间的关系,保持距离,冷眼相对,成为一个混蛋,直到对方彻底死心为止。
不过,应该说他是混蛋吗?这个问题其实没办法讨论。
虽然陈夕把自己的身体交给了他,但他整个过程实际上是没有意识的,只是被动承受了这一切,甚至完全可以说,这就是一次犯罪,一次蜜饯。
况且,失去了某些宝贵东西的,也不仅仅只是陈夕一人。
所以即便颜枫十分强硬的拒绝了对方强加在自己身上的感情,也是不存在所谓的混蛋行为的。
但这样……他根本就做不到……
哪怕只是因为陈夕的那张脸……他也会在看到的下一秒心软,说出的话,做出的事,都不可能过于冷漠,过于绝情。
所以……他想到了一个荒唐,但是有用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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