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没见过林轩如此认真。
结合他的猜测,林轩能够预知未来。
或许,他是看到了什么。
林七夜开始认真思索这个问题。
林七夜不是傻子,相反,他很聪明。
他猜到林轩能够预知未来,而林轩也知道他猜到了。
对方这么说,简直是在明着告诉他,他会回到136小队。
暂时不去思考为什么,如果真如林轩所说,他真的回到136小队,回到沧南市,自己是否能忍住不回去看上一眼?
守夜人也是可以回家的,只要不向普通人透露守夜人的事即可。
那是不是意味着,如果真的是待在136小队,这十年里,自己是可以经常回家看看的。
林七夜是立下过守夜十年再回家这种愿望,但如果能提前回家,哪位游子会愿意空守十年?
又有哪位游子忍得住空手十年?
“我就不问了,你自己慢慢想。”
林轩说的这里,可以说是仁至义尽了。
林七夜的凡尘神域不可能一直撑下去,姨妈总会消失。
林轩所能做的,就是撺掇着林七夜回家看看,起码在姨妈消失以前,回家看看。
或许有人会说,林七夜最终将所有人都复活了,包括姨妈。
但这中间的风霜呢?
林七夜对他来说,早就不只是曾经小说中的一个主角,更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个朋友。
其实许多时候男人的友谊是很简单的,主打的就是一个臭味相投。
脑电波对上,互相看着顺眼,开过玩笑,那就是了。
更不要说,他和林七夜都算是另类的怪物。
一个拥有神经病院,一个脑海里有座墓碑,不是怪物又是什么?
怪物和怪物,才能做朋友。
“谢谢。”
“没事,大恩不言谢,请我吃饭就行。”
林七夜嘴角抽了抽。
他记得守夜人的薪水还挺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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