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苏门越来越热闹了,而今天更是迎来了蜀山长老的集体拜访,他们带来了大量的礼物,从玉珊瑚到野山参一应俱全。
流苏歪着头看着蜀山的人在自己的地盘转了转去,然后突然看到了一个扛着包袱的老头,她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你你你!我记得你!”
那老头顿在那里,毡帽下看不清容貌的脸显得有些严肃,绷紧的嘴角看上去并不是非常开心。
猴爷听到流苏的叫声,慢悠悠的走到她身边:“咋?你看到熟人了?”
“嗯!这个这个!我记得他。”流苏指着那个老头:“四十年前啊,我买饼的时候认识他的,他那时候还是个青衣小道士呢。”
四十年……流苏的记性够好的了,四十年前的小道士已经白发苍苍,而那个买饼的女侠却仍然风采迷人。
“你认错人了。”
老头低下头扛着一袋米轻巧的往前走,但他却被流苏伸手给拦了下来。
“绝对没有!你手上戴着的东西是我做的!我认识!”
猴爷看过去,发现这个老头手上戴着一串用花花绿绿的鹅卵石串起来的手串,也许是因为经常把玩,所以这些石头已经晶莹发亮,上头都包了浆。不过即使再怎么养的好也改变不了那东西廉价的事实,可这么一便宜货能戴上四十年,而且那绳子明显是崭新的,这足以说明这个东西对这个人来说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纪念品。
那么问题来了,一个男人把一个女人送的东西当成纪念品一纪念就纪念了四十年,这什么概念?要说不是暗恋猴爷把狗头砍掉给他当凳子坐。
而且虽然这个老头穿着粗布衣服,背着米袋,但他腰杆子挺拔,下盘稳上盘定,一百斤的米架在身上连摇都不带摇一下。这显然是乔装打扮的好么,光是这份气息就足够说明他是个高手了。
一个高手啊,来这里送米,目的何在?难道只是为了过来看一眼流苏啊?卧草,还真是够痴情。
正在两边对峙的时候,刚刚才内堂抽完鸦片的涤长老精神抖擞的走了出来,看到这里的场面,他连忙走了过来,拽过猴爷小声问道:“出什么事了?”
“流苏碰了个熟人。”猴爷用嘴努了一下那个半晌没动弹的老头:“你老实说吧,那是谁。”
涤长老看了一眼,眼珠子转了两千,凑到猴爷耳边小声说:“掌门,我们掌门。一只脚踏进剑圣领域了。”
果然是吧,猴爷就说自己的判断力绝对不会出问题,这个老头绝对是个高手,但他倒是没想到这个人居然会是蜀山掌门。很好,很强势啊,这看起来傻流苏跟这个蜀山掌门当年有一段说不清的往事,不然区区一个流苏根本不足以让一派之主惦记这么些年。
要知道,在这川蜀之地,蜀山掌门的地位相当于刘备,他悄咪咪的下山那都叫微服私访,更别提在这给人抗米了。
“啊哈哈,你就是那个小道士。”流苏当然想不到,她正拍着手笑道:“你怎么这么惨了啊?是不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