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小海的身体有了一个质的飞跃。
铜筋铁骨这种东西大多数时候只是一个比喻,意思是这人特别耐打。但现在的艾小海将这种东西变成了现实。
他浑身的肌肉和骨骼都经过了重新的改造,力量之强悍已经达到了一个骇人的地步。刀砍斧伤,已经无法对其造成伤害。至于子弹?这恐怕就有待要实地检验了。
还好,身上带了一枝手枪,那是指挥这支佣兵队的时候暗夜给他的,一直都没有使用过。恩,电影里怎么说来着?这是一支和平之枪、善良之枪。
现在,这支和平之枪第一个目标,说出来都让人无法相信,居然会是自己的主人!
艾小海不想自杀,就是想要试试。他的好奇心比任何人都要强,一旦决定要去做这件事了,没有谁能够阻止他。
他拿出了手枪,倒转枪口对准了自己的大腿……
尼玛,自己恐怕是普天之下,古往今来第一个对生活无比热爱,但却吃饱了撑的,要给自己一枪的家伙了。
还好,身体里有龙灵珠的存在让自己的伤势能够恢复的比任何人都快。
艾小海也只能这么安慰自己了……
要想对自己开枪,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就算你有再大的勇气,但毕竟这……
鼓起了好大的勇气,艾小海一咬牙,扣动了扳机……但是,让他自己都无法相信的事情发生了……
几乎是下意识的。在子弹脱膛的一瞬间,他的左手竟然闪电一般伸出,一把夹住了子弹!
艾小海呆了,艾小海被自己的动作弄呆了!
这,这算什么?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艾小海忽然就想到了这句电影里的台词。
自己——竟然——真的能夹住子弹!
太快了,身体自然而然产生的反应实在是太快了,快的让自己都无法相信。这样的速度,用“鬼魅”都无法形容了……
不行,自己是来试验身体的抗击打能力的。虽然出了这么个让自己欣喜的本事。但真正的目的却还没有达到!
可是,让艾小海郁闷的事情又发生了……无论他怎么控制自己的身体,无论他怎么快速的开枪,结果只有一个:
他的手。总能在第一时间夹住子弹!
天啊。别玩我了。难道这个世界上阵的想死都那么难?
艾小海哭笑不得……
一旦子弹出膛,那手便好像不再是自己的了,不管你想怎么控制动作慢下来都没有办法做到。
好吧。好吧,艾小海放弃了想要用枪试验自己的幻想。
胜利权杖上的能量已经被他吸取光了,现在就是一根破木头上顶着一个古怪的普通犄角而已。那个犄角倒是有些历史,估计被那些考古学家发现了会用一辈子来研究这到底是什么动物身上的。
至于那些比尼迪人留下来的宝贝?这些东西说老实话,艾小海看都不想看。
把犄角带在了身上,离开了密室。
现在,曾经的总统卧室成为了自己的临时居住地,外面是两个佣兵在那站岗,没有人能够来打扰到自己。
到了第二天的时候,恩库扎齐真的弄出了一个盛大的入城仪式,在这点上,他们的办事效率还是非常高的,一个晚上的时间,居然强迫了那么多的格尼基迪人前来“欢迎”他们的总统回家。
虽然密室里的那些东西艾小海都看不上,但他也并不愿意给恩库扎齐留下,让人全部搬到了卡车上。
在总统府的观礼台上,艾小海亲眼看到了那个站在敞篷车上小丑一般频频挥手接受所谓“致敬”的恩库扎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