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实物资金流”。
所谓的“非实物资金流”就是确立了银行信用后发行了“信用票”形成的不用实物金币进行交易的资金流现象;当“信用票”确立信用与银行储存的“基础黄金储备、用户实物存款”挂钩之后,外界的交易的资金流就不再用实际的金钱。因为大规模交易中相比金币,“信用票”更加容易携带,更加方便。
只要将“信用票”交给对方,对方的银行之中自然就有了一笔钱,如此所谓的“信用票”就逐渐取代逐渐金币,最后“信用票”会变成纸币,所谓的“信用票”也就是钞票的前身。
当初美元之所以被称为美金,就是因为美元这种信用票与黄金挂钩,只要拿着美元就可以在银行兑换黄金,而这种体制称之为金本位体制。
而将黄金作为支付用户的储备,用不记名“信用票”或者叫“银票”作为流通。按理说银行应该为所有这些发出去的“信用票”支付实际支持“信用票”的黄金;也就是说发出去10万金币的信用票,那么就必须在银行里储备10万金币的黄金。
可是实际上金本位体制下,黄金储备只需要区区10%足以,因为银行还要发出贷款来赚取利息。
为什么黄金储备只需要区区10%足以呢?在不发生挤提、挤兑的情况下,这10%就是为了应付储户拿“信用票”来兑现的。即使发生挤兑,需要兑现的也只是储户和“散户”。(散户:指贷款后散出去的信用票)难道大额度贷款的人还来参加挤兑不成?(贷款的是欠债方,不是储蓄方。)
所谓的“贷款”发得是什么?难道是实物黄金吗?……不,贷款发出的还是“信用票”。你看,一笔基础储备资金就变成了三份:储户一份(信用票)、银行一份(实物黄金)、贷款者一份(信用票)。减掉那10%的资金储备,可做交易的资金活动量差不多整整扩大了三倍。
因为这种信托关系下只需要10%的资金储备,那么银行可以用9万金币进行贷款或者交易(实物黄金),储户们可以用10万金币进行交易(信用票),贷款者也可以用将近9万金币进行交易(信用票)。在这种扩大了近三倍的金融关系中,作为应付支出的却只是1万实物金币。
但是别想歪了,事情还没完;因为这个时候银行还有钱,还有整整9万实物金币可以用于贷款,因为贷款者也不会直接“提现黄金”,他们拿的都是银行的“信用票”,10万金币一个字没少全都待在银行里。除却不能动的1万金币外,还有9万金币可以被用来贷款。
还有9万金币可以动用,这9万金币还可以发行“信用票”给它贷款贷出去,储备10%用于兑换的实物黄金9千金币。
第二次贷款出去之后,银行还有8.1万资金可以动用。记住这是指可以动用,其中1.9万实物金币做储备将无法动用,而实际上那10万金币还是一个子没少的呆在银行里。
第二次贷款后,银行就撬动了差不多4倍的资金流,可是这个时候银行还有8.1万实物金币的资金可以动用。
接下来就简单了,第一贷款、第二次贷款、第三次贷款、第四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