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他们也许已经腻味了,但青春也已经逝去,没有了选择的余地。与其四处折腾,不如混个好名声。于是,许多人都能做到两人相伴到老。
血族的青春是永恒的,这就意味着他们真的可能拥有永恒的爱情。但这仅仅是一种可能。
与一个人在一起几十年,或许还有人能坚持,但在一起几百年,上千年呢?
当新鲜感逝去的时候,这是一个想想都觉得恐怖的事情。
加上血族不会有子嗣,所以他们的婚姻不会受到血缘的束缚。所以当永恒的生命出现的时候,别说永恒的爱情了,就是普通几十年的爱情都是一种稀罕物。
既然迟早会分离,为什么不看到喜欢的,或者更新鲜的就当即和现在这个分离呢?
对于血族来说,漫长的生命中没有什么比新鲜感更重要的了。
所以,血族是淫乱的。他们只有情人,不会有丈夫或者妻子。就算有,也是名义上的,实际上各有各的私生活。这种自由开放的思想导致血族内部的淫乱之余,也使得血族经常勾搭人类,于是人类对他们更加痛恨。
在血族内部,所谓的侍女,除了是真的缺人,否则一般都是情人。
眼下比萨子爵的这份公函,就是这个意思了。
更重要的是,血族的伦理道德观是很重的,上级的命令不容违抗,比萨子爵这次一句话都没说就直接给出一份公函,意思很明显——没有商量的余地!
不过,这个命令注定只会是脑残子爵干的又一件蠢事,血族淡薄的亲情观念让他忽视了一个父亲对于女儿的爱。这最终将使得他彻底失去烟雾男爵这个助力。
当使者宣读这份公函的时候,银铃也在。
只见她委屈、恐惧地挽住亚当的手。那表情足够将一个父亲推入深渊。
使者走后,三人迅速聚集到书房中。
“殿下,很抱歉,请理解我作为一个父亲的心情,虽然这可能会破坏我们的计划。”烟雾男爵严肃地说道,眼角时刻关注着银铃的情绪变化。
“没事,我支持你的决定。”亚当爽快地答应下来,虽然他还不知道男爵究竟做了什么决定,但肯定不会是服从。
感激地望了亚当一眼,男爵顿了顿说道:“我们明晚就离开这个庄园,带着侯爵的公函悄悄到克里马沙去。到时候殿下您在那边学习秘术,我们也会找个地方偷偷住下……嗯,对了,我还要写信通知银铃的哥哥,让他偷偷到那边与我们会合……”说着,他拿起桌子上的鹅毛笔就准备写字。
居然是这种决定?
亚当伸手制止了他的行为:“我有一个更好的建议,我们可以把子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