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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贴顾城《李岩质疑》



    现在被当作研究李自成、张献忠起义主要资料的许多大部头著作都是在康熙年间问世的。

    就是说,是在《剿闯小史》和《定鼎奇闻》中的一些情节。在人们口头上已经流传了十几年以后。再加上计六奇把小说的情节编入《明季北略》,从而以讹传讹,引用《明季北略》的人越来越多,而《北略》卷二十三取材的《定鼎奇闻》,却因毫无艺术价值而逐渐湮灭无闻。

    (三)钦定《明史》的恶劣影响

    关于李岩,康熙年间曾有人就其真伪问题进行过辩驳。《县志》的编者,发现《樵史》和《明史纪事本末》载有杞县举人李岩在起义军中担任要职一事,写了《李公子辨》,用确凿的事实说明全属虚构。

    《阜阳县志》收进了康熙年间本县进士李祖旦的一篇考证文章,论证李精白同传说中的李岩没有关系。

    那么,为什么在这些书刊行以后,特别是郑廉明确地提出李岩是“乌有先生”之后,关于李岩真伪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澄清呢?

    这就需要谈谈钦定《明史》的恶劣作用了。钦定《明史》编纂的时间是相当长的。

    从康熙皇帝玄烨起到乾隆皇帝弘历止,都把编纂明史当作加强以满洲贵族为主体的统治集团对全国实行精神奴役的重要手段。

    由于《明史》是所谓钦定的正史,李岩的传说同李自成事迹一起被采录,在清初大兴的政治高压下,自然没有人敢出来唱反调。

    就连康熙年间提出疑问的某些著述,因为同乾隆四年正式颁行的钦定《明史》相冲突,也销声匿迹了。

    例如,康熙《杞县志·李公子辨》里有这样一段话:“独怪符应泰作《纪事本末》亦妄行采人。一事失真,举属可疑。如此乃欲信今以传后乎?然稗官野史任意荒唐可也,今《明史》正在纂修,倘又不察,公然采录……~代信史不将来魏收之讥耶?”

    编者的本意在于提醒明史馆的衮衮诸公注意核实,不要重复《明史纪事本末》的错误。

    不料后来颁行的《明史》果真“公然采录”而且比《纪事本末》还有过之无不及。

    到乾隆五十三年重修《杞县志》时当事者知道如果再收入《李公子辨》,就难免被加上讥讽钦定正史为魏收“秽史”的罪状,只好忍痛割爱。

    道光《阜阳县志》的编者,明知旧志中李祖旦关于李精白同李岩毫无关系的考证无可怀疑,也无可奈何地加上了一段模棱两可的文字,一方面肯定“明初以来迄精白未有家于河南者。李栩保护乡里为袁时中所害,颖人至今能言之。”另一方面又板起面孔说,“兹考《明史》所载则李信原委本末甚详备,即谓非栩而其为精白子固昭昭也。若仅依据一家谱系相辨证,而钦颁信史置之不顾,非理之可安者。”

    反映了编者既想维护事实真相又要竭力避免同“钦颁信史”相对抗的矛盾心情。至于郑廉的《豫变纪略》,自康熙年间刊行后直到清王朝覆灭从未出版,原因之一可能也是书中的记载同钦定《明史》相抵触。

    三、有关李岩事迹的若干考证

    (一)李岩的出身和早期经历

    人们经常引用的《明季北略》,对李岩投身农民起义以前的情况有比较详细的叙述。原文如下:

    李岩,河南开封府杞县人,天启七年丁卯孝廉,有文武材。弟牟,庠士。父某,进士,故世称岩为李公子。家富而豪,好施尚义。时频年旱饥,邑令宋某催科不息,百姓流离。

    岩进白:“暂休征比,设法赈给。”

    宋令曰:”杨阁部飞檄雨下,若不征比,将何以应?至于赈济饥民,本县钱粮匮乏,止有分派富户耳。”

    岩退,捐米二百余石。无赖子闻之,遂纠数十人哗于富室,引李公子为例。不从,辄焚掠。有力者白宋令出示禁。

    宋方不悦岩,即发牒传谕:“速速解散,各图生理,不许借名求赈,恃众要挟。如违,即系乱民,严拿究罪,”

    饥民击碎令牌,群集署前,大呼日:“吾辈终须饿死,不如共掠,”

    宋今急邀岩议,岩日:“速谕暂免征催,并劝富室出米,减价官粜,则犹可及止也’宋从之。

    众日:“吾等姑去,如无米,当再至耳。”

    宋闻之而惧,谓岩发粟市恩,以致众叛,倘异日复至,共奈之何?

    遂申报按察司云:“举人李岩谋为不轨,私散家财买众心,以图大举。打差辱官,不容比较?恐滋蔓难图,祸生不测,乞申抚按,以戢奸宄,以靖地方。”

    按察司据县申文抚按,即批宋密拿李岩监禁,毋得轻纵。宋遂拘岩下狱。

    百姓共怒曰:“为我而累李公子,忍乎?”

    群赴县杀宋,劫岩出狱。重犯具释,仓库一空岩谓众日:“汝等救我,诚为厚意。然事甚大,罪在不赦。不如归李闯王,可以免祸而致富贵。”

    众从之。岩遣弟牟率家口先行,随一炬而去。城中止余衙役数十人及民二三百而已。

    这里并没提李岩是李精白的儿子,原名李信以及与红娘子有瓜葛。吴伟业从顺治九年开始编辑、康熙年间刊行的《绥寇纪略》里有以下的记载:

    杞县举人李岩者,初名信,熹庙大司马李精白子也(原注:精白原籍颖州卫)。性傲傥非常,尝出家粟千石赈荒。人德之,争称李公子。李公子父阉党也,士大夫羞与齿,信恒以为憾。

    因乱请之督府,用捍卫乡里,权宜窃兵柄以报其所不平(原注:传云授安义襄乡备御)。

    杞人士仇之,缘他事文致为通贼(原注:中州时讨红娘子贼。红娘子,绳伎女也,获信,强委身事之,信不得已而从,后乘间窃归,为杞人所执。红娘子来救,饥民开门纳贼)令亦恶其市名得众,遂执而锢之狱。

    民之德之者日:“李公子向活我,今有急”乃杀令破械出之李公子之在狱也,思自成既为众所拥,叹日:“今日反决矣!”遂往投自成。自成闻其名礼重之,改名岩,伪署制将军用事。

    李岩的出身和参加李自成起义军的大致情节就是这样。康熙年间编成的一些有关明未农民战争的著名书籍,如彭孙贻的《平寇志》,戴笠等的《怀陵流寇始终录》、谈迁的《困榷》,查继佐的《罪惟录》以及毛奇龄的《后鉴录》等也有类似记载。

    遂至乾隆年间成书的钦定《明史》亦采纳了这些说法,于是便成了不易之铁案。然而它们是经不起查核的。

    第一,杞县没有李岩,李精白同李岩也毫无关系。《杞县志》在记载该县历年所中举人和进士的《选举志》里,根本没有李岩(或李信),李岩的“父亲”李精白也榜上无名。

    康熙《杞县志》的编者还专门写了《李公子辨》,申明杞县没有参加起义军的“李公子”。

    李精白虽有其人,但籍贯并非杞县。《河南通志》卷四十五载,李精白中万历癸丑科进士,下注尉氏县人。

    康熙《开封府志》也有同样记载。可是在《尉氏县志》卷八《选举表》中却找不到李精白。一般来说,县志出错的可能性是比较小的,因为在科举时代本县出了一名进士或举人是被当作一件非常荣耀的事。

    《尉氏县志》阙而不载,说明府志和省志的记载有问题。从《绥寇纪略》的原注中得知,李精白的籍贯有另一种说法,即“原籍颖州卫人”。平步青撰《霞外搪屑》(卷五),根据进士题名碑指出“万历癸丑,李精白,河南颖州卫军籍直隶颖州人”。

    此外,《山东通志》卷四十九也载天启朝巡抚“李精白,颖州进士。”颖州在明代属南直隶,清代属安徽省,府治在今安徽阜阳县。

    为什么安徽阜阳人中了进士被记载到河南开封府的《选举志》里面去了呢?《颖州府志》和《阜阳县志》对这个问题曾有回答。

    原来,明太祖朱元璋在设立军卫所时造成军队同地方犬牙相制的局面,故意把颖州卫划归河南都指挥使管辖:所以,在《颖州府志》卷七《选举表》阜阳一栏里可以看到所中举人进士下注“河南中式”的人很多,这些人都是属于颖州卫籍的,李精白就是其中之一。

    关于李精白的家世,《阜阳县志》里有康熙年间邑人李祖旦的一篇考证文章,说:按明季河南杞县举人李信从闯贼,后改名岩,称为李公子,传为李精白子。

    考李氏家乘,精白原籍山东兖州府曹县固村人。明初李天从徐达征元有功,授颖州卫右所小旗,升总旗,后为颖州人。

    颖州卫籍附河南开封府乡试,故精白为开封府籍,非杞人也。

    精白生子长麟孙,次鹤孙。当崇祯八年流贼破颖,鹤孙已先死。

    李信之从闯则在崇祯十三年。麟孙改名栩,自崇祯八年以义勇保护乡里著。至十五年死于流贼袁时中,而李信至十七年闯贼僭号后始为牛金星谮死。

    以麟孙、鹤孙存殁年分考证,殊不相符。李精白止生二子一女,麟孙、鹤孙之外无有名信者。麟孙、鹤孙俱以万历庚中年入学,鹤孙早死,麟孙于崇祯元年拔贡,亦非举人。及阅河南《杞具志》有《李公子辨》,谓岩并非相人。夫以欧阳公作五代史而李仁福韩逊皆不知其世,寇盗乌合之徒,传闻失实,大概然矣。

    李祖旦根据李氏家谱说明了李精白一家的来龙去脉。指出他家祖籍山东曹县,从洪武年间起就隶籍颖州卫。由于颖州卫属河南都司管辖,卫籍的人参加乡试时附于河南开封府。

    这就是《开封府志》和《河南通志》在《选举志》里记载李精白的原因,而下注“尉氏人”则是因卫籍致误。

    文中还指出,李精白只有两个儿子,次子鹤孙早死,麟孙后改名李栩,是一个专门从事镇压农民起义的土豪劣绅。《阜阳县志》卷十二有《李栩传》,详细记载了他组织地主武装同农民军对抗,得到明政府的赏识,“抚按交荐于朝”,先后赏以都司和参将的职衔,最后在崇祯十五年九月被小袁营的袁时中所杀。

    范光阳著《双云堂文稿》卷一也有《李栩传》,内容与《阜阳县志》近似,其中引李栩的话说:“吾先人止二子,弟已死,吾再死谁主先人祀者?”

    以上材料,足以推翻李岩是杞县人,中过举,是大司马李精白的儿子等错误说法。

    第二,关于李岩因出粟赈荒被县令宋某关进监狱‘红娘子和饥民营救,破城杀令,投入李自成起义军的说法,完全是莫须有。

    最有力的证据是,在崇祯十五年李自成起义军占领杞县以前,杞县并没有被饥民或“红娘子”的队伍攻破过,也没有什么姓宋的县令被起义农民处死的事。

    据《杞县志》卷九《职官志》记载,崇祯年间的知县元年到四年是宋玫,四年到七年是黎王田,七年到十年是申佳胤,十年到十四年是苏京,十四年到十五年杞县被起义军占领时的知县是吕翕如。

    而且前面四任知县没有一个是在任期内被杀的,也没有一个在任期内发生过破城之事。四任县令中确有一人姓宋,就是宋玫,而他任知县又是在崇祯四年以前,同传说中崇祯十三年为救李岩而破城杀令的说法在时间上相隔太远。

    何况宋玫在离任后当过吏科给事中和工部侍郎,直到崇祯十六年二月在山东莱阳才因清兵破城被杀。

    如果说县令的姓氏搞错了,那么崇祯十三年任知县的是苏京。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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