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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出征四

    等了大约半个时辰,各营的军法官将军纪宣读了三遍之后。刘宣从怀中掏出一封檄文,照本宣科的念道:“替天行道、澄清川岳,大将军刘宣喻。

    本将起兵三载,旬月之间,连破一府二州三十县。大兵所出,攻无不克、战无不取。

    去岁以来,巡抚岳和声、副将张应昌、参将李卑、游击刘光祚、李英华等先后死于阵中。总督杨鹤、小丑挑梁,集五镇十数万大军来攻,不足两月,贼军溃败千里、死伤无算、狼狈狂奔、逃亡京城。

    明朝太祖,本是淮右布衣,起兵伐元,驱除鞑虏,恢复中华,有救民于水火之功。然明太祖以下,历十六代、二百六十载。时至今日、气数已尽矣。

    明皇崇祯、继位三载、贪婪刻暴、严刑重敛,民不堪命。行事惨苛,荼毒众生。历观古今,无道之徒,贪残酷烈,以今朝最甚。现今陕北糜烂,北地残破凋零、天灾不断,皆怨此无道昏君。

    本将起兵、伐无道、举义旗、大军过后,秋毫无犯。

    此次出征,所过州县士民照常乐业。军民人等,各宜投册归顺,免遭兵祸。天兵临城,玉石俱焚,毋遗后悔。

    所有倡首逆臣、附逆缙绅,自当搜解讯办,以警效尤。其余胁从附乱之人,果能自新,一律免死。

    至于市居良民,不甘附逆,困陷城中无力自拔者,如有损伤,亦当从优抚恤。

    仰尔军民人等。各安生业,勿得惊惶自扰。

    凡我军士。如有借故滋扰,株连良民。及其他淫掠不法情事者,各营将校,务须从严查办,赔偿损害。

    如有处理不公处,本将必执法以绳,决无姑息。但能杀王府、乡绅,封府库以待,则秋毫无犯。”

    这一封檄文,都是刘宣亲手所写。并没有让文采过人的李翰之辈代写润色。此文虽然半文半白,远远称不上文才过人,但是也有一番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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