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脓包,捅开之后都是要见血的。
周墨就在一无所知中,捅开了一个整个偌大帝国都无人愿意捅的脓包。
狂暴的荒野巨人能够在荒野中横行五十年,屠杀过草原最大的狼群,也肉搏过山林中最强的荒熊,如今发起狂来,在这帝国的边陲小镇,当真是所向披靡。
不过周墨将早餐吐了个一干二净的功夫,没了顶的酒馆内就没有了活人,不论是年轻的还是年长的,都在红胡子的巨锤下变成了肥料。
然后荒野巨人冲出了酒馆,雷暴一般的吼声连绵不绝,就连那黒木衣柜都在吼声中颤颤发抖。
周墨全副武装,给自己增加了一点存活几率后,跳出了酒馆废墟,然后就见到小镇对荒野的出口处,一道数十米高的火墙将云彩烧红。
火烧云下,荒野巨人正挥舞着巨锤咆哮,所有还在小镇停滞的生物,都被红胡子大叔集中在了这里。
能够取得小镇常驻权的,基本上都是普通人,有种田的,有织布的,更多的是做小买卖的,剩下的就是整日在酒馆中醉生梦死的荒野猎人们。
这些人实力最强的也就是黑铁巅峰的生命体,在神秘态灵启阶的荒野巨人面前,只能战战兢兢,无比顺从。
“拉马斯?奥托,他在哪里?他在哪里?”
红胡子大叔虽然有些迟钝,如今处于狂暴状态下,更是有些神智不清,但绝对不傻,那个人,拉马斯?奥托,能够在他眼皮子地下生活五十年,在夕阳镇中,绝对不肯能没有眼线内应。
周墨远远的观望着,红胡子大叔所化的五米高下巨人一遍又一遍的狂吼问着:
“拉马斯?奥托,他在哪里?他在哪里?”
不知为何,一年来和红胡子大叔相处的种种画面在周墨眼前闪过,红胡子大叔在酒馆中狂暴后,还顾忌着他,没有伤着他一丝一毫。
周墨突然觉得,他应该和红胡子大叔站在一边。
大步向那个浑身被火焰包裹的巨人走去。
“喂,红胡子大叔,我能帮你找到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