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面前的野猪就轻松多了。
眼看着野猪哼哼着扑过来,罗易一把将后腰上别着的刀子攥在手里,快速掏出怀里的单打一撅把子。
就在野猪扑过来的那一瞬间,罗易身体向旁边一闪,短刀刷地一下子划在野猪的脖颈上。
刺啦!
“嘶……这猪皮还怪厚!”
随着一声刺耳响声,那野猪毛被削掉一撮,皮上现出一个白花花的口子。
尽管罗易手里的刀子足够锋利,但那一刀也仅是给那野猪蹭破了点皮。
罗易之所以不急着用单打一撅把子给那畜生来一枪,主要是想试探一下这野猪的皮毛有多厚。
单打一毕竟是自制猎枪。
每打出一枚子弹,都要将握把向下撅开,退壳,再重新放上一枚子弹才能再打第二枪。
而且,罗易自制的子弹杀伤力也不是太大。
再加上这枪刚做出来,还没有试过。
如果对付野鸡松鸦或野兔那样的小型动物,哪怕是打偏一点也会一枪将其毙命。
但野猪体型太大。
尤其是面前这种战斗力很强盛的公野猪。
虽然罗易知道野猪的致命弱点在哪,但想要一枪将其击倒,也要有技巧。
此刻,那只野猪跟自己距离这么近,如果一枪不能将之放倒。
就会让面前的野兽更加发狂。
罗易是根本没有时间去换另一枚子弹的。
他手里的刀子太短,脚下又没有太锋利的树枝。
到那个时候,恐怕就只有被发狂的野猪獠牙戳烂的份儿。
但刚刚罗易那一刀,就已经试探出这野猪的皮肉有多厚实。
这样一来,就能够确定这唯一开枪的机会之后,应该使出多大的力度才能用短刀割断野猪的喉管。
罗易那一刀下去,虽然对这头公野猪来说不痛不痒,但野猪极易发疯。
受到攻击后并不会逃走,而是横冲直撞,更是有着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