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配合,毫无异议。
朗姆不觉有异:浅早由衣是组织孤儿院出生,从受教育开始就被灌输了忠于组织的思想。
况且组织待她不薄,她又常年跟着对叛徒最敏感的琴酒,可以说是根正苗黑的酒一代,绝对没有背叛的念头。
“没错,我没有。”浅早由衣打开车载电台,在悠扬的音乐中自言自语,“这算什么背叛。”
她出卖组织了吗?
没有。
她是出于善良才救下那些警察的吗?
不是。
“正义使者可不会满怀私心,只遵循私情行事。”浅早由衣摩挲漆黑的枪身。
这把枪不是警视厅的配枪,是琴酒送给她干黑活的那把。
立场、法律、任务什么的都无所谓,她是亡命之徒,就该只干她乐意的活儿。
这正是组织教会她的。
“这世道,还是当个利己主义者能获得快乐。”浅早由衣跟着音乐哼歌,不管在不在调上,图个开心。
她降下车窗,呼啸的风吹散车中的血气。
浅早由衣哼完最后一个音节,一脚油门踩到底。
车冲向海面,连带着副驾驶座上鲜血潺潺的尸体。
浅早由衣在最后一刻跳出车门,她熟练地在地上打滚卸力,走到公路边打电话。
“我是薄荷酒。”她用不悦的语气说,“朗姆老大,你知不知道你口中值得招揽的人才是个什么玩意?”
“我都不惜把自己的卧底身份告诉他以取信他了,他还记仇我捉他那事,话里话外都在威胁我要我好看。”
“这种人,我杀了,你不会介意吧?”
朗姆深深叹了口气。
“薄荷酒,你跟着琴酒多少年了?”他问。
“从我记事起吧,怎么了?”
“怪不得……我是说,没什么。”朗姆按了按太阳穴。
他不生气,没什么好生气的,薄荷酒再怎样也比专杀自己人的琴酒好多了,她一直是个很有分寸的孩子。
“他没有正式加入组织,不算组织成员,你杀了就杀了吧。”
比起炸弹犯,朗姆理所当然更重视成功卧底进警视厅的浅早由衣。
他不仅没责怪她,还出言安抚了两句,答应帮忙收尾。
朗姆:“在警视厅好好干,争取得到更多警察的信任。”
“放心吧朗姆老大。”浅早由衣信誓旦旦,“未来警视总监之位必然属于我。”
她熟练地给领导画饼,又大又圆的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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