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败了休斯顿火箭队之后,超音速队连夜启程,赶往了“风城”芝加哥,当球队的专机降落在奥黑尔国际机场,刚一下飞机,从密歇根湖吹来的凛冽寒风就象刀子一样吹了过来,吹过了衣服,吹过了肌肤,让人全身都透着寒意。
这就是风城的由来,下飞机之前史蒂芬看了一眼温度提醒,外面的温度是零下二十四度,不过再加上风的助纣为虐,给人一种绝对不止零下三四十度的感觉,虽然都裹的严严实实的,但还是让人急不可待地钻到大巴里面。
到了宾馆,房间早就准备采当,喝了一碗热气腾腾的蔬菜汤后,史蒂芬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到了第二天早上,完成了例行的训练后,史蒂芬参加了教练组会议,讨论如何应对今天的比赛,情报资料早就搜集好了,现在就是把比赛策略确定下来。
现在这支芝加哥公牛队,跟上个赛季有了极大的不同,首先,他们选中了德尔尼格罗做为他们的主教练,然后又用本华莱士从克利夫兰骑士队换来了拉里休斯和德鲁古登。
最订的是他们更换了自已的核心球员,原来他们球队的核心是柯克辛里奇,可是在这个夏天,公牛队用状元签选择了德里克罗斯,两个人都是一号位球员,这就意味着公牛队已经放弃了柯克辛里奇。
为什么打造了数年的核心要这么快就换掉了,原因有两点,一方面是柯克辛里奇受限于天赋,也就只能达到这个高度了,毕竟他的身体素质放在那呢,而且在拿到续约合同后,辛里奇的表现反而有所下滑,更让公牛队的管理层非常警惕,而德里克罗斯不管未来怎么样,至少现在拥有一个联盟顶级的身体,而且更年轻,更有培养价值。
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德里克罗斯的商业价值更大,而且德里克罗斯是芝加哥人,绰号“玫瑰”的德里克罗斯,因为优雅的外形,火爆的球风,从一开始就非常受商业市场的欢迎,而在他被状元签选中后,迅速签下子多份代言合同,而且据说他的球鞋代言厂商阿迪达斯准备给他出一款专署球鞋。
一个本地球员,就算是打的略差一点,也会很受本地球迷的欢迎的,更不用说德里克罗斯还长了一幅让人垂涎三尺的顶级身体,在孟菲斯大学时期的表现就证明了他可以带领一支球队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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