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叫上?
里斯艾反复的,丁嘱过塔修,相信他不会冲动做出什么惊世骇俗的事后这才急急忙忙的向神山赶回去。没办法,为圣女打工的人总没有那么多自由时间,今天能挤出点时间来找塔修已经很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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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五十九以牙还牙
某些方面里斯艾还是很了解塔修的,比如知道塔修一定会想要报复诺丁汉王子。可是有些方面,里斯艾却又不够了解塔修,比如他心底里的坚持和固执。
塔修其实是一个很聪明的人,但是他做事却喜欢直接一点,干脆一点,不是不懂得隐忍和圆滑,而是觉得没有必要。不是吗?人家都欺负到你头上了,三番两次的派人要杀你,还要连你最珍视的好朋友一起干掉,这个时候还忍?忍个屁啊,是男人就应该以血还血,以牙还牙!
在军旅中混过的男儿就是这么热血,是男人就应该有这份霸气和信心。
在里斯艾走了以后,塔修仰躺在草地上透过头顶绿萌萌的树叶缝隙,看着金灿灿的阳光,一边在脑海里用心灵的方式与小妖她们交流,一边暗中思考对付诺丁汉王子的办法。
此时的诺丁汉王子还不知道,自己惹了一个最不该得罪的敌人。
……
诺丁汉王子虽然是在狐族当质子,可是因他背后的光明帝国,还有他本人有强者的声名,在狐人族这一块还是很吃得开的。因此他不但在狐族这边成立了属于自己的佣兵行会,还用种种高明的手腕令狐族人同意划出一块地方供他的佣兵团驻守,这也就是诺丁汉佣兵团总部光明城的由来。
夜幕低垂,灿烂的星河在天幕上方汇聚成璀璨的银色河流。乘着月光,塔修悄悄的向诺丁汉拥兵团的方向潜去。这一次的行动他最后还是没有带上小黑,一是因为小黑在神山里,想要弄出来得通过大祭司等一帮狐族的紧张拷问,搞不好会惊动缇娜甚至是小艾;另一个原因是小黑打起架来太兴奋,怕最后收不住手啊。
塔修决定了,任借自己的盗贼秘技潜入应该不成问题,到时候在诺丁汉拥兵团里大闹一场,让敌人狠狠的吃个苦头,知道自己不是可以随意拿捏的软角色就行。当然,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塔修也不介意把诺丁汉王子干掉,这是个一劳永逸的办法,不过仔细想想可行性却不太高,不提对方传说中的高手身份,背后的王族势力也是一个很大的麻烦。就算能杀掉,以后也会迎来光明帝为无休止的刺杀,再加上之前道格拉斯大魔导师的追杀令,恐怕这片大陆上真的就没有自己的立足之地了……
一切见机行事吧。塔修脑子里把白天从佣兵协会里弄来的关于诺丁汉佣兵团的消息过了一遍——诺丁汉佣兵团,座落在距离天狐宫二十里外的光明城内。注册人数大约有五百人,诺丁汉实际的佣兵数与注册人数相比只多不少。其中一二级剑士大约超过半数,三级以上的剑士将近八十人,至于更厉害的高手和魔法师,佣兵团里得来的资料没有记载。
看来是一次冒险行动啊,以一个人面对这么强大的势力,真的挺危险。不过越有挑战的事做起来才越有兴趣啊。塔修tian了tian自己的嘴角,熠熠发亮的眼睛透过黑夜看向前面不远处的灯火——光明城已经到了。
借着夜色看去,光明城就像它的名字一样,全城上下灯火通明,就像是在黑暗中释放光辉的巨型魔兽。坚固的花岗岩筑成的城墙看上去十分厚重坚实,每隔几十步就竖立着岗哨和箭楼,完全实行的是军事化的管理。
事实上,这座光明城就相当于诺丁汉王子的封国了。虽然明意上是质子,但以光明帝国的实力,诺丁汉王子在狐族中理所当然的享有极高的特权,例如拥有一座属于自己的光明城。
看上去守卫森严的城防并不能阻挡塔修前进的脚步,隐身斗蓬虽然暂时失去了效用,但是仗着盗贼的潜行步和迅捷无比的迅步,身形如鬼魅闪电般的晃过守卫,十分轻松的进入了光明城。光明城内街道纵横交错,各种建筑物都是以厚重的白色大理石筑成,既厚重,又优雅,在夜晚橘红色灯火的照耀下透着一种森然的美感。
不时的有手拿武器的佣兵队伍交错着走过,与其说这些人是佣兵,不如说是半职业化的军人。那种经过战斗洗礼的铁血味道,是普通的佣兵不会有的。塔修心里暗暗感到有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