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改变主意。
半空中。赤红色的蛇影如同一道地狱焰火,笔直射向德鲁伊。
可就在这道焰火烧到德鲁伊的前一个刹那。莹白刀光乍然闪现,和焰火交错而过。
“啪嗒”一声,来历不明,却能让白日光都感到极度险恶的小蛇,就这么被拦腰切成两段。
这时候,巴哈巴德才刚刚把枪拿到手里。
当大毒枭狞笑着举枪回身,准备给那个胆大包天的小子来上一发时。却只感到手腕传来阵阵剧痛,那把勃朗宁还没来得及捂热乎,就被人夺了过去。
嗯。怎么回事,我的“玛摩莎”呢?为什么“玛摩莎”都没能阻止这个家伙!
这时,他终于看到了床单上那一大片黑红血迹,以及断成两截,却还在不断翻搅的宠物。
没有惨叫,没有挣扎,被反拿住关节的巴哈巴德,只剩下一片惊恐的寂静。刚刚还拼死搏命的大毒枭,脸上的表情就像是看见了白晃把衣领一扯,露出里面那身,印着“s”型标志的蓝色紧身衣。
“啊!%……¥(*&…”巴哈巴德眼珠子一翻,跟上了岸的鲶鱼一样,嘴巴不停地张张合合。
那条艳红色的小蛇,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抓到的宠物,而是缅北丛林里,极为罕见的变异剧毒毒蛇。这种毒蛇的蛇皮坚韧无比,就算用廓尔喀军刀剁上去,也很难做到一刀两断,而且那还得是毒蛇静止不动,乖乖待在砧板上给你砍。
除此之外,这种毒蛇的毒液厉害无比,动作快若闪电,却又偏偏能够被人豢养,作为宠物防身。
过去,当缅北还处在地方土司的统治下时,很多大佬就喜欢养这种东西,作为自己的贴身护卫。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毒蛇也越来越稀少,巴哈巴德要不是贡丹拉山地区的统治者,也弄不到这种珍贵无比的宠物。自从得到这条毒蛇后,他就一直悉心照看,而且还取了个“玛摩莎”的爱称,却没想到,往常连花豹和巨蟒都能轻松咬死的爱宠,居然会被一把小刀给削成两段。
“玛摩莎”中的“玛”,是缅甸人对女孩子的爱称,而“摩莎”,则是缅北当地的神*教信仰中,被尊称为“破坏之母”的神明的名字。
单单从这个名字,就能看出巴哈巴德对爱宠的信心。
但很可惜,伪神宠遇上了真正的神器,自然不会有啥好下场。
“他娘的,真是被挨一顿凑就不舒服,我看你就是生的贱!”白晃撇撇嘴,又赏了巴哈巴德一巴掌。
他当然不知道,自己轻飘飘一刀,就宰了条有价无市的稀有宠物。白日光还在回味刚刚的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