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他没来机场接我,接我的是蓝恬,她说黎华今天一天都在火葬场,追悼会结束就赶回公司了,公司刚搬过来两个月,大老板刚去世,这就和新皇登基似得,是个很关键的时候。
但是黎华他爷爷,到底最终没有把自己的家产分开,给了黎华百分之四十一的股份,他二叔百分之四十,剩下百分之十九在别人手里。
这大约是老人家最后的心愿,临死了还是不舍得分家。
他忙,没来接我,我理解,也就不在心里计较了。都这么大人了,又不是中学生谈恋爱,不搞单车接送那矫情的一套。
蓝恬直接把我带去了黎华的办公室,里面黑洞洞的,只开了一盏工作用的台灯,他就坐在台灯底下,用笔在文件夹里写写画画的。
推门的时候,他抬了下头,并不意外,“啊,你来了。”
想必蓝恬已经把我过来的事情告诉他了,我对外面的蓝恬摇摇头,示意她先走吧。然后她就走了,我走进去,也没有打扰黎华,就选了个能看得见他的位置,这么老实巴交地坐着。
他怎么好像又瘦了呢,再这么瘦下去,又瘦回工地上的样子了。
然后我想,从今天开始,不管他准不准我留下,反正我决定死皮赖脸留下,我要开始照顾他,照顾他的生活起居,给他煲汤做饭,把他养得白白胖胖。就和在贵州的时候一样,不过现在的条件比在贵州的时候好多了,再也不会发生什么皮肤过敏不得不走的烂事儿了。
户口本就揣在我的外套口袋里,我又拿出来翻了翻,瞟了瞟黎华,他并没有注意我,我该怎么把这东西拿出来给他呢,是不是显得太冒失了。
灯光下,黎华认真工作的样子,让我重新找回那种久违的对他的痴迷,轮廓上的阴影如漫画一般分明,睫毛颤动的时候,在脸上拉开一条长长的扇形,还有他那小嘴唇儿,那颜色鲜亮的,实实在在称得上个秀色可餐。
我看着他,然后花痴了。我在想,人又有钱长得又帅,上辈子积了什么德,这辈子能有这么好的命?
但殊不知,老天是公平的,给了你很多别人望尘莫及的东西,自然也要在你身上多画他几道残缺。黎华现在才二十五岁,后面几十年,够他跌宕起伏的。
他揉了揉额头,适才朝我这边扫了一眼,我温柔地冲他笑笑,他也温柔地对我笑笑,毫不见外地命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