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曾经轰轰烈烈地相爱一场。
我一点都没打算忘记他,尽管现在已经过去了半年,以后还会有十年二十年,我也不要忘记。
我怎么可以忘记黎华,忘记生命中最重要的回忆。
从金店走出来,又是一阵恍惚,恍惚到家里,看我爸坐在沙发上,用着沈颂孝敬他的茶具,特有闲情逸致地在看电视。
我忽然问,“爸你现在是不是过得挺满足?”
我爸不懂我突然问的意思,用家乡话回了句,“很好呢。”
我也不说什么了,想起自己今天还没吃药,赶紧去房间把药吞了。我要一口气吞一大把药,每天三次,起码先吞上半年。
然后各种忌口就不用说了。吞完药,我又很纠结,我现在身体这个样子,我回北京能干嘛去,北京的工作节奏是很快的,出去谈业务,有时候喝点酒闻闻别人的烟味儿是在所难免的。
忙起来不能好好吃饭,半夜加班,这些都少不了。光我自己也就罢了,真给我爸稍上,到那边还没有人照顾他,我真的照顾得过来么。
我觉得心好累,好无力的感觉。
下午我打算做饭的时候,沈颂回来了。
我不想跟他吵,就是不理他,然后他撩开袖子直接往厨房里去,我说:“不用我自己来,你回你家吧。”
他知道我一直在跟他见外,在划清关系,挺小心地说:“我给你们做完饭就走。”
沈颂做饭了,做完饭端上桌,叫我爸过去吃,然后拿着公文包要走,我爸说:“小颂你留下一起你吃吧。”
“不用了叔。”
沈颂走了,很识趣地走了,这大约算是他在跟我道歉。我没什么胃口,我爸说:“小颂很好呢,你给人家点好脸色。”
沈颂没喝酒的时候,态度还是很好的,天天一副欠我钱的孙子样。所有人都来劝我,接受他吧接受他吧,两个人好好过日子,我也不用工作,先养好身体,不好么?
渐渐地,我也快被这些东西给催眠了。
尽管我不说同意,但他们依然在张罗办酒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