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大的空间距离,才更容易让想念蔓延,我们惧怕的不是一个人的离开,而是想碰碰不到的距离。
但舍不舍得,该走的也得走,就像我和袁泽认为的,谁也不能是谁的全部生活,在年轻的时候,我们首先应该经营好的是自己,只有把自己经营明白了,才有能力去帮助和照顾身边的人。
李拜天虽然没有强烈的这个观念,但他其实一直不也是这样做的么?
今年我才二十二周岁,他二十四,即便再过一年两年三年,大家都不算老,怕什么。如果经过这几年,就把彼此遗忘了,就更没什么可怕的了。
过去总会过去,未来总会到来。
李拜天怪我,怪我工作遇到麻烦不跟他说,怪我做好了出国的决定,才勉为其难的通知他,怪我不给他参与我生活的机会。
我无话可说。
秋风渐凉,我们每个人都在做自己的事情,王美丽认识了个新的男人,两个人正打得火热。李拜天发现了新的爱好,现在对婚庆礼仪颇有兴趣,袁泽还是打他的球,尝试做俱乐部管理。
我,看书,泡图书馆,了解出国相关的东西。
大家各忙各的,平常见面的机会很少。我和袁泽倒是还能经常见面,因为有的时候,要请他陪我去图书馆挑书,他偶尔也会陪我泡一泡,两个人坐在仔细的角落,我啃书,他翻体育杂志,他会去给我端一杯咖啡过来。在走出图书馆的时候,冷的话,就怕外套脱下来给我。
不知道在哪一刻,我忽然发现,袁泽已经渐渐取代了原本李拜天在我身边的位置。
而我撞见李拜天,是在那天自己从图书馆回家的时候。距离不算特别远,我打算小跑回去,当做运动了。
刚黑的天,路上不再拥挤,人群熙熙攘攘,霓虹闪闪烁烁。我在路上慢跑,不在意那些多余的目光,因为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对自己没有怀疑。
经过一家娱乐会所,在门口看见了李拜天。李拜天和一个女人在一起,远远的我看不清女人的模样,只看到女人弯腰在吐,这大冷的天穿的很单薄,一条刚到大腿的包臀裙,衣服上有亮片。
再看一眼霓虹招牌,我想我知道这个女人是什么职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