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感觉到他也挺结实的。
皮肤超级好,脖子和肩膀上的皮肤,那叫一个滑。
把信展开再看最后一眼,我把它撕了,撕得粉碎粉碎,然后像雪花一样扬掉了。我想我要开始新生活,我必须忘记那一切,所以也不打算留下王昭阳曾经出现在我生活和内心中的证据。
他们都说我是个很绝情的女人,常常说不要就不要了,其实我只是拿得起放得下。
自我安慰能力比较强大。
我这边满地的纸屑,也没人管我。我依然坐着喝酒,邵思伟和薛家正去唱《红日》,这旋律非常熟悉,似乎听王昭阳哼哼过。
黎华在我旁边,把我手里的酒瓶拿下来,“你喝多少了?”
我打眼扫了下,一二三四五六七个空酒瓶,也分不清有几个是我解决的。那时候傻,不会说话,还说:“反正我醉不了。”
黎华笑了下,“是么?你要是不介意今天睡男生宿舍,你就接着喝。”
对啊,这里没有女生,男生进不了女生宿舍的,我要是今天喝多了,我就回不去宿舍了。我干笑一下,但酒一喝多了,就不大想停下来。
看黎华一眼,“我怎么觉得你这么眼熟呢?”
黎华倒还是记得我的,眯着眼睛问,“报道那天,你是不是跟人在学校门口打过架?”
啊,我想起来了,多看了他两眼,“拉架的是你?”
黎华不置可否地点了下头,我急忙豪情万丈地跟他碰酒瓶口,“谢谢。”
黎华碰了下,仰头对着酒瓶随意喝了两口,拿着瓶子问,“跟你打架的是你后妈?”
我没回答。
他好奇问:“她为什么打你?”
我说:“对我不好呗。”
“对你不好还花钱给你上学?”
一句反问,把这事儿定性了,所谓天底下没有无不是的父母,所谓有奶便是娘,对吴玉清,我真实花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短。
我只是有种感觉,这个黎华说话的口气,跟王昭阳还真有点像啊。
诚然,黎华是个大帅哥,大帅哥主动跟自己说话,是很容易让十八岁少女产生遐想的,我今儿喝酒了,来不及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