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筑前国西部地区、壹岐岛这些区域几乎成为了滴水不漏的地方,只要有可疑之人进入这些地区,很快就会被识别出来,至于其他地区,在罗氏家奖励的鼓励下,也得到了极大的响应,领民的防范意识也越来越强。
法度正文第五篇是关于领地民间兵器的条令,主要有五个内容:
一、未经罗氏家允许,不得私自拥有领地规定的刀剑、长枪、足具、弓箭等兵器;
二、已经拥有兵器的,必须上交领地,领地将给予相应的粮食以及钱币补偿;
三、任何私藏,一经发现,立即没收,私藏者将处以一定的劳役。知情不报者也将受到惩罚。
四、未经罗氏家允许,领地内的所有工匠屋不得打造兵器,否则不但没收工匠屋,工匠屋所有人员都将受邀徭役处罚。即便未曾参与兵器打造的其他工匠屋人员也都受到牵连处罚。
其实这就是“刀狩令”,虽然领地法度使农民收益不少,但很难排除他们还是会被某些人蛊惑,然后搞个一揆甚至一向一揆,这样就够自己折腾的了,所以为了防范于未然,还是及早实施这个措施为好。同时为了加强防范力度。还采取了与对待奴隶队伍一样的连坐制度。促使领民互相监督。
法度正文的第七篇。主要是关于领地奖惩的条令,只有一条条令,但内容却很详细,主要是列举了日常民事犯罪的内容,并明确一旦违反这些内容以及领地的法度,相应需要承担的劳役年限。对于举报者,给予一定的粮食甚至领民等级奖励。
法度正文的第七篇,主要是规定了罗氏家各个机构以及各个对应具体职务的具体职责、权利。违反后又将受到何种处罚。同时,里面也详细列举了各种军功贡献对应需要给予的奖励。
整部《罗氏氏法度》一共六七篇三十八条条令。简单地说,有了这些法度,可以令到所有人都明白到,在罗氏家的统治下,可以干什么?不可以干什么?能够获得什么,通过何种途径获得?而概括地说,则是通过这些法度,令到罗氏家的领地内逐渐建立一个具有法度约束、有清晰阶级区分、有有效抚恤帮扶以及以工代赈制度的社会。这样,一个新的国家的基本社会体系就形成了。
或许有人会觉得。这样的法度显然是缺乏公平的,但毕竟此时整个战国时代背景就是如此。盲目地讲究所谓的人人平等是很可笑的,甚至还有可能会因此而被推翻,湮灭在历史的浪潮当中。既然这是一个有等级的社会,那么作为统治者,就要适应这个时代背景,同时打造出支持自身统治发展的阶级。更何况,这样的社会制度还会促使领民积极主动地往前发展,从而促使领地加速发展起来。
当然,实际上罗氏家此时的制度,是跟目前整个战国时代一般大名的制度是不完全一样的,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罗氏家不允许国中之国出现在它的统治体系内,而其他的大名豪强,则是采用或强或弱的国中之国(或者是联盟)的方式来统治的。这样就导致了罗氏家在扩张当中,必然跟这些大名豪族的利益发生冲突。但政良对此已经早有准备,反正就直接用暴力将这些阻碍彻底摧残,然后重新按照罗氏家的法度建立制度就好了。
只是,对于有着直接利益冲突的大名豪族可以如此处理,对于一般的民众却是无法如此的。但人却是很奇怪的,当一种新的文化以及制度进入他们的生活的时候,他们会情不自禁地抵制,当发现别人在接受这新的东西后,生活却是变得越来越好,于是他们又主动去接受了。
当初,在罗氏家起家之时,由于没有受到阻力,罗氏家的法度自然很容易地就开始在罗氏家的领地上推广起来了,随着这十数年的发展,肥前国、肥后国、筑后国、筑前国西部地区、壹岐岛这些区域成为了罗氏家法度推行最为深入的地区,这些地区的领民自然也就得到了最多的利益。
于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有了这些地区的示范,丰前国、丰后国、筑前国西部地区此时也已经受到了影响,这些地区的领民在看到诸如肥前国这样的地区的领民竟然得到如此之多的好处,生活也越来越好,于是他们也已经开始主动接受罗氏家的法度,甚至去主动支持这些能够为他们带来好处的法度了。同样的,随着九州地区这些民众的示范,刚刚成为罗氏家领地的长门国、周防国、安艺国等地区将会发生同样的变化。
有了如此一个社会制度作为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