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少:第二更杀到~考虑到一睡觉很可能会睡到晚上九点以后,提前放出来吧)
房门再次被推开了。身穿“阿玛尼”名牌西装,脚踏“古驰”皮鞋,如果再把手表、领带、钱夹之类东西加在一起,总价格已经接近一辆跑车的陆振中,哼着欢快的小曲儿,一直晃到了餐厅里。
“我是弓,强壮的弓,我左射,右射,上射,下射,我射天射地……”
嘴里一边哼着令人浮想联翩的词儿,一边以自己的肢部为轴心,前后晃动做出一些少儿不宜的下流动作,就算是面对裴彤彤这样一个女孩也丝毫不知收敛的家伙,赫然就是陆振中。
和两年前相比,陆振中绝对是判若两人。
如果一个男人,因为完成任务顺利而且思妻心切,想方设法提前回家一个礼拜,结果发现自己的老婆正在和一个比她大整整二十五岁的男人躺在床上,而且他们之间的关系已经持续了四年时间,据说发生某种关系时,连保护措施都没有,孩子已经生了两个,不当场拿起刀子砍人,已经是够冷静了。
按照中国的法律,明知道对方是现役军人配偶,依然与对方结婚或者同居,就是破坏军婚,需要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之所以出台这个法律,就是因为军人这种职业的特殊性,使军人们往往要远离配偶,长期无法相处。一段婚姻需要时间与精力去维持,在道德越来越沦丧的今天,一日情已经多如牛毛,更何况是和丈夫长期分居女人?
但是请注意,破坏军婚的前提是,“明知道”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还与之结婚或同居。如果不知道,自然扯不上破坏军婚。更何况,那个男人虽然年龄大了些,却是一个身价不菲的老板,他出得起钱去打官司,去四处打点门路。
面对眼睛里闪烁着愤怒火焰的陆振中,那个和他结婚了六年时间,共同生活的时间却没有超过六个月的女人,不顾自己当时还是赤身,她跳下来直接抱住了陆振中的大腿,在那个时候,她冲口说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灿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