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之前,美国的主流音乐是蓝调爵士乐。此时的乡村音乐还属于非主流状态,更不用说尚未进入人们视野中的摇滚乐了。
“猫头鹰”是巴特和他的同事老乔建立的一支乐队,这是一个默默无名的乐队,在音乐领域中毫无建树。用行内人的话来说,就是不入流的野把式。
他们只是业余玩玩,平时都在忙工作,一旦有兴致时就会聚到一起练习。只要有机会,他们就会巡演一番,顺便赚点零花钱帮补家用。通常去表演的地方有他们的工作单位、小镇上、北印第安纳夜总会、各个俱乐部以及芝加哥大学。
卡朋特家的地下室是他们的排练场,巴特是主吉他手,老乔就负责萨克斯。他们是乐队的两个主力队员,其他人就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来更换。
当他们业余有空练习音乐时,艾力克斯就在一旁看着。有时候,安吉尔也会过来听一下,不过更多时间里,她会待在房间里忙家务。对于巴特的这种爱好,她不支持也不反对,不过她倒是想让艾力克斯去学吉他。
每次安吉尔来的时候,她总会这样对他说:“艾力克斯,你也跟着巴特一起唱吧!”
艾力克斯听了也有些心动,只是不敢开口唱,心里总有些感到害羞。
有一次,艾力克斯听得入迷了,他禁不住跟随着巴特他们的节奏哼哼。
“哈哈!巴特,你儿子很有音乐天赋啊!”
老乔是个口直心快的黑人大叔,全名叫做乔·杰克逊,可能是因为太过辛劳的缘故,所以样貌比较显老,别人都叫他老乔。他有很多个孩子,是个大家庭。老乔对自己的孩子很严厉,可是对艾力克斯却有说有笑。他一直觉得艾力克斯不是普通的孩子,起码没有那么闹腾。
“什么天赋,还不是乱哼哼!”巴特不以为然,他对艾力克斯的异常表现早已习以为常。
老乔听了之后,停了下来,他摸着下巴说:“乱哼哼么?我倒觉得他乱哼哼得比我们唱的还要好听!”
这话没有嘲讽的意思。老乔喜欢音乐,可能弹奏水平不行,但对音乐的鉴赏能力很高。艾力克斯哼的声音虽小,但非常准确到位。
“别管他,我们继续练习。过几天还要到酒馆演出!”
巴特毫不在意,他知道自己的儿子比其他孩子聪明早慧,但从未想过要培养儿子成为什么大人物。他在这点上和安吉尔完全不一样。
“孩子健康快乐成长就好,不要给他太多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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